改革初,朝生民九萬萬,廟堂有國將不載之憂。乃收束閨闈,籌謀繁息。令曰:“夫婦一胎而已。”立為國是。
後數十年,為求胤子,家破人亡者時有之。今我朝百姓十四萬萬矣。民以養息大費,或患之而不嗣。國有未興先老之虞。乃緩前令,曰:“夫婦可二胎矣。”
下哄然。
或問:“可謂朝令夕改乎?”
曰:“不也。法行三十餘年,不可謂不久矣。況廟堂法度,一貫於今。”
問:“是何法度?”
答:“黨指揮槍。”
或曰:“此令何來太遲也!”
曰:“不遲矣。”
問:“有乎?”
曰:“有。苟來遲,其必曰‘一人拒絕多生,闔村人工受精。’豈能溫良如此。”
ps:上一個段子“4.不準禿”被封了。其實也沒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