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三點的老街很冷清,一個人影子都看不到。
李燦來到街上的時候,那輛車早已不見蹤影,馬路上也沒有看見傷者。
“也許是撞到停在路邊的私家車了吧。”
這種事經常會發生在道路狹窄的地方,沒什麼好稀奇的。
隻是不知道明又是哪位車主會因為節省幾百塊的停車費而感到後悔。
回到餐館,拉下卷簾門。
李燦將目光放在前堂那一大包‘食材’上。
觸手怪的體積比‘劉華東’足足大了三倍之多,廚房的桌子根本放不下。
解開困住彩條布的繩子,裏麵的觸手怪立刻散落出來。
“1、、、4、5...”
李燦仔細數了一下,除開兩根最粗的觸手外,其它的二十二根都相對較。
“可能是觸手怪死亡之後,所有觸手收縮了。”
原本這兩根最粗的觸手大概有兩米多長,大腿粗細,發動攻擊時,能延伸至五米多,然而現在,隻有一米左右,正常成年人的手臂粗細。
其它的二十二根普遍隻有五六十公分左右。
李燦用牛刀砍下其中一條觸手,斷麵光滑如鏡,能看見觸手中間有一根很細的黑色骨頭的組織。
右手擠壓骨頭,非常軟,有彈性,類似牛蹄筋。
“看來這跟骨頭就是控製觸手的根本,也隻有這種特性,才能讓觸手伸縮自如。”
拿著觸手來到廚房,放在水池清洗幹淨,再用廚房紙巾吸幹水分。
從斷麵看,觸手的結構有四層。
皮層、粘膜、肉體以及黑色軟骨。
結構不算複雜,至少比‘劉華東’簡單得多。
當然,這還隻是觸手,觸手怪的軀幹部分尚未可知。
皮層的顏色和骨頭一樣,是黑色,
紋路細,沒有褶皺,摸著不粗糙,甚至還有些滑溜。
李燦試著用刀尖刮了兩下,能刮出許多透明粘液。
這些是隱藏在皮膚中的物質,清洗起來非常麻煩。
不過,李燦本來就打算徹底放棄這層皮,因為上麵除了粘液之外,還長著密密麻麻的尖刺,晃眼一看,還以為是件帶鉚釘的皮衣。
“這東西應該能在服裝廠賣出高價,可惜來曆詭異,也不好拿出手。”
李燦稍稍歎息,用牛刀縱向在觸手表麵劃出一道裂口,然後順著皮層與粘膜之間的縫隙將皮層剔除。
皮層的尖刺很鋒利,單獨清理出來的話應該有些作用,隻是尖刺太多太密集,李燦也懶得這樣做,反正手裏的鱗片還有許多。
“這種尖刺和鱗片應該都屬於異甲,也就是每個怪物身體上最堅硬或者最特殊的組織。”
將皮層扔在一旁,李燦又把觸手上的粘膜刮了下來,差不多裝了一個碗。
這些粘膜比‘劉華東’體內的粘膜略厚,整體呈淡黃色,拿在手裏輕輕一捏,有對應顏色的油脂滲出來,沒有其他雜質。
聞著還有股淡淡的清香,一點都不臭。
“或許可以把粘膜搜集起來熬成油,就像熬豬油那樣,效果應該不錯。”
李燦仔細琢磨了一番,覺得這個方案可行。
割掉皮層與粘膜後,觸手變得更了,算上最中間筷子粗細的黑骨,整體直徑約莫六公分左右,越往前越細。
但讓李燦高興的是,觸手的肉並非黑褐色,而是半透明的凝膠狀,其內不含絲毫雜質,就像果凍一樣,彈性十足。
他用牛刀輕輕割下一片,用水衝洗後,直接放入嘴裏咀嚼起來。
吧唧吧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