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戈瑩實話實說。
“鬼信。”
“不管你信不信,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你知道也好,不知道也罷,安心的做你方家少奶奶,別再給我有什麼其它心思!”
方明傑說完就生氣的轉身離開,他走到門邊,身後的肖戈瑩突然說:“方明傑,你這麼敏感幹什麼?你可別告訴我,你愛上我了?”
方明傑脊背一僵,立馬轉過身哈哈大笑:“我愛上你了,你自從做月子後,都不照鏡子嗎?”
“那你為什麼這麼反對離婚?我們本來就沒有感情基礎,而且你爸媽也說了,不會再幹涉你的感情,所以你完全不用擔心和我離婚後,會再娶個麻子胖子之類的奇葩,你還這麼反對幹什麼?嗯?”
“我……我就不想看你們這對狼狽為奸,怎麼樣?”
肖戈瑩對著他離去的背影,氣的真想脫了拖鞋抽他兩嘴巴子,說她是淫婦是吧,等改天有機會了,她還就給他戴頂大大的綠帽子,看他能把她怎麼樣!
李載明拿著一架攝像機,穿梭在韓國的街頭,拍了許多行人和風景。
過幾天有一場攝影大賽,主題就是匆忙的行人,所以,他接下來幾天,與之打交道的就是一些陌生的路人了。
第一天拍的照片,洗出來以後,他每一張都仔細翻看,沒有什麼滿意的,於是第二天,他再次來到街頭,繼續抓拍行人。
第二天晚上的照片洗出來以後,他將第一天與第二天的放在一起對比,卻突然,發現一個異常的現象。
在他抓拍的陌生人中,居然有一個人是一模一樣的,但穿的衣服卻明顯不同,第一天,他拍到他時,他穿的是黑色上衣,灰色長褲,第二天穿的卻是一身寶藍運動服。
這個人有一個明顯的特征,就是當他的攝像機對準他時,他在刻意回避。
李載明越看越覺得這個人蹊蹺,在兩天的時間,一個人出現兩次在他的鏡頭內,這絕非是尋常的現象,李載明當即決定,明天再到同樣的地點,看看是不是還有這個人出現,倘若他仍然在,那麼,就證明這件事確實不是尋常事了。
第三天,當李載明再次在自己的攝像頭內發現了這個人後,他已經完全可以斷定,這個人在跟蹤他,至於跟蹤他的目的,他卻不得而知。
他自小在韓國長大,從未得罪過任何人,這個人卻莫名將他給盯梢了,李載明決定弄清楚原因。
他故意在當天晚上,一個人出現在一條偏僻的巷子裏,當感到危險向自己慢慢靠近時,他突然一個回轉身,一腳踢中了對方的胸腔。
對方可能是沒想到他會發現自己,有一瞬間的愣神,待反應過來,一場激烈的搏鬥便開始了。
那個人正是這三天裏次次出現在李載明攝像頭內的人,他的搏鬥功夫很了得,但李載明卻也不差,兩人幾乎是旗鼓相當,打了十幾分鍾,對方漸漸趨於弱勢,畢竟在體格上,李載明占優勢,他比對方高出半個頭,男人很惱火,雇傭他的人可沒說對方也會搏鬥術,以為隻是一個普通的攝影師,一個人可以搞定,現在看來,想殺了他肯定不可能。
打鬥越來越激烈,男人從懷中掏出一把極為鋒利的尖刀,想刺死李載明,李載明奮力去奪刀,最終,刀被他搶了過來。
李載明和男人都打倒在地,他死死壓住對方,用刀逼著對方問:“說,是誰派你來的?為什麼要殺我??!”
男人咬牙不說,李載明怒的一把將刀抵到他脖子的動脈處:“信不信我先殺了你?”
男人以為他不敢動手,仍然僵持不肯說,並且還在奮力扭轉局勢,李載明怒了,刀尖刺進了男人的皮肉,血瞬間湧了出來,男人痛的嚎叫一聲,這時終於相信,這個怒紅了眼睛的男人,可能真的會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