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輝煌第四百一十二章很醜很瘋狂(下)
“嗯,那樣沒有什麼的。你姑妄而言之,我隨耳而聽之嘛,咱們就當是閑聊了。”吳永成裝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樣子,隨便說道。
行,那既然你領導也說是姑妄而言之,那咱也就恭敬不如從命了。
秦新平壯著膽子,又開始了對羅蘭故事的繼續敘說。
說羅蘭這個女人她醜,那是人們是說她相貌醜陋、而且極無修養,擅長使用撒潑耍賴手段。
說她瘋狂,是說她能毫無顧忌地貪汙受賄,還肆無忌憚地搶奪他人丈夫,以重金將其頂頭男上司收歸己用,還在社會上包*年輕男子做自己的保鏢。
“什麼,就她這樣的女人,也能肆無忌憚地搶奪他人的丈夫?!”
對於毫無顧忌地貪汙受賄一事,吳永成采取了自然過濾的辦法——畢竟秦新平事先就說過這其中有不少是人們的傳聞,他吳永成要點到這個問題,那就不能隨口而問,那是要講究確鑿的證據的,而男女問題這些事兒,卻是可以“八卦、八卦”的。因此在這個時候,吳永成就忍不住驚訝地出言相問了。
是啊,單單看她貼在檔案上的那張相片,吳永成相信這樣的女人,即使晚上闖入你的夢鄉,那也會把人嚇個半死的,居然她還能搶占別人的丈夫?!那個男人除非是瞎了眼!
要說起來羅蘭這個醜女人搶奪有夫之婦的事情,別說吳永成不相信了,就連事後多少年,北辰區的不少幹部群眾們,都覺得這件事情的怪異,可是人家羅蘭不僅辦成了,而且勾引的還是自己當時的頂頭上司。
那是在一九九零年的時候,當時三十歲的羅蘭已經是北辰區城建局的城建科科長。
此時的羅蘭雖然說事業上已經小有成就了,可是她那副醜陋的相貌和男人般的脾氣,讓她原來的男人覺得實在再無法忍受下去了,幹脆在離婚無望的情況下,采取了三十六計中的最後一計——走為上,他幹脆扔掉了原來的工作,與在當地一個歌舞廳當小姐的遠走高飛了,臨走的時候向法院遞交了一份離婚起訴書。
在這份離婚起訴書中,羅蘭的前夫很光棍地把家裏的一切固定財產都留給了羅蘭,現金、存折之類的,他倒是一點也不客氣,卷到了自己的腰包裏。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羅蘭不想離婚,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了。於是她也隻好帶著一個前夫給她扔下的女兒,服從了法院的離婚判決。
這估計也是羅蘭在這一輩子唯一遭受的一次被人打擊的事情。
遭遇離婚後的羅蘭,獨自帶著一個年幼的女兒,強烈地渴望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於是她將目光瞄準自己的頂頭上司、北辰區城建局局長——已婚並有兩個孩子的馬慶良。
羅蘭和馬慶良之間的這段孽緣,在當時的時候,是百分之百的人都沒有想到的。就是誰聽到這段緋聞,也會嗤之以鼻的——馬慶良那是什麼人啊?那可是在北辰區也算是年少得誌、長得又一表人才,家裏的愛人雖然不是一副沉魚落雁之貌,那也比羅蘭的長相強十倍、百倍的。
當時,馬慶良又是北辰區區級領導幹部後備人選之一,在城建局已經是三年的老局長了,風聞他馬上就要成為區人事局的局長——大家都知道,曆來區人事局的局長,那可是下一屆區政府副區長的熱門候選人之一啊!
可事情偏偏就是這麼蹊蹺,也許是情人眼裏出西施吧,還可能是自參加工作以來就在事業上一帆風順的馬慶良,對多少年來古井不波的這種生活感覺到了意思厭煩,想尋找一點刺激,還是別的變態心理,反正在羅蘭有意的勾搭之下,北辰區所有的人都認為最不可能發生的事情發生了——在羅蘭的再三誘惑之下。馬慶良終於成為了羅蘭的情人。
不過,在當時馬慶良和羅蘭的這段關係,還是隱藏得十分深的,不僅是社會上的人們不知道,就是城建局內部的幹部群眾們都一點也沒有覺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