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小王反駁(1 / 1)

葉坤又翻了幾下這幾頁的紙張,這些紙張雖然寫起了長篇大論的,但是大部分都是對那些大神作家十分有利的條款,甚至這個條款的年限也從原來的5年起的大神合約改成了一年重新簽訂一次的這樣子的合約。

而且這些大神合約並沒要求這一年當中這些大神作家要完成多少數字的更新量,他們想多少更新就可以有多少更新,完全沒有任何的條件或者限製,而且也沒有規定這些大神作家接下來必須得繼續在這個網站寫作,也就是他們擁有更大的自由權來決定自己接下來是不是要繼續在葉氏閱讀這個網站來更新。

甚至連一些有關版權改變的事情也可以由作家自己了算,也就是他們可以完全自己找到一些改變的人,然後自己就可以拿去賣掉他們的電視電影遊戲動漫版權的改編。

而且這個版權最後的分成收益,竟然從一開始的5:5變成了3:7,也就是那些作者如果可以通過自己的方式找到一些改編的渠道的話,他們可以獲得70%的改變收入,這對他們來可以是十分劃算了,不過這個事情好像一一開始葉氏互娛的想法有點違背了呀。

因為這就意味著這些大神作者自己獲得了議價的權利,他們完全可以葉氏互娛的網站進行溝通,然後決定自己的版權到底要賣多少錢,原本葉氏互娛想要的左手進右手出的這種方法可能就要泡湯了,也就是這本作品到底價值多少就會賣多少,也就是沒辦法進行之前,也是葉氏互娛想要進行的泛娛樂計劃。

有空仔細看看這個大神條款,也就是這個條款對於這些大神作者來是百利而無一害的,可以是業界最良心對良心的大聲調侃了,可以是萬裏挑一的水準,葉坤覺得這個條款如果真的這麼簽的話,對於這些大神作者來實在是太有利了,但是對於網站來可能就獲得了利益少了很多,但是如果讓這些大神坐著繼續留在自己的網站的話,那麼網站也可以獲得一個更好的發展也是葉坤這個時候覺得老吳的方法應該是沒有什麼多大的問題的吧。

畢竟這個條款這個新的大神合約,對於這些大神作家來是十分開心的,能看到這樣子的。但是看完這個條款之後,王馬上也冒了出來,對於這個條款的當中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他馬上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老吳,按照你的這個條款來弄的話,我們想要進行版權改法,完全就得看作者個饒意願了,如果我們想要給他的作品,如果作者本人不同意這個價格的話,我們就沒辦法進行改編,這樣子一來的話,我們還搞這個葉氏互娛幹什麼?我們弄成葉氏互娛,就是想自己開發這些版權!你這麼一操作,這些作者反而話最大了,我們如果想要改變他的作品了,還得等他自己通過這個價格合適了,他才可以讓我們改變,這完全和我們一開始想法違背了呀,你這麼弄的話,我們根本就沒有掌握主動權了,這些主動權完全就在這些作者當中了,到時候他們把價格開的很高的話,我們根本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