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座中三人正談論的,便是最近在京師中風頭正勁的才子方逸。
“這方逸平時不顯山不露水,沒想到關鍵時刻還真有兩把刷子,那首錦瑟是真的好詩,我爹爹對這首詩也是讚不絕口,說這首詩絕對是千古名篇,哎,原來也沒聽說方逸這小子有什麼文采啊。”徐世龍有些鬱悶地說道。
“哼,別人不知,我還不知道麼?那小子就是個胸無點墨之人,就他那秀才身份,還是花錢買的,他有個屁刷子,那首詩肯定是找人代寫的。”朱中興手拿一隻羊腿,狠狠地咬了一口。
徐世龍和張銳默默地交換了一個心照不宣的眼神。
兩人都知道,朱中興對美麗賢惠的遂平公主非常喜歡,無奈他早已娶親結婚,被迫提前退出了爭奪遂平公主的行列,對於方逸成為遂平公主的夫婿,朱中興是又嫉又恨。
張銳端著酒杯,眼中露出思索之色,“代寫倒是很有可能,不過,有能力寫出這種絕妙好詩的,多半都是那些早已成名的大儒,這樣身份的人,誰又肯為了幾個錢去替人代寫?此事實在有些蹊蹺。”
“退一步說,就算這首詩是事先找人寫好的,但那日的比試可是很多人都親眼所見,方逸純以身體硬扛了齊讚元的數次長槍猛擊,最後更是用巧妙的手法,反彈齊讚元的攻擊,致其重傷,不知兩位兄弟怎麼看?”徐世龍問道。
朱中興不耐煩地擺了擺手,說道:“這肯定是障眼法,你我三人都是武將出身,金鍾罩鐵布衫這門功夫究竟如何,誰不是心知肚明,要真有這麼高強的功法,以其上陣殺敵,那豈不是所向無敵?”
徐世龍兩人均是讚同地點了點頭。
以身體硬扛刀劍,確實是匪夷所思,三人的祖輩都是以軍功起家,縱橫沙場多年,硬氣功也聽說過,卻誰也沒聽過能直接用身體硬接對方長槍的,還能以此反彈傷敵。
“大哥所言極是,這姓方的,應該是用了某種不為人所知的障眼法。”張銳說道,“不過此人最近聖眷正濃,我聽說皇上親自為他的商行題字,還送了他一幅字,上寫‘天下第一才子’,如今名聲美人盡歸他手,真是讓人好生羨慕。”
朱中興哼了一聲,像是想說些什麼,話到嘴邊,猶豫了片刻,最終卻又咽了下去。
三人平時多有往來,此刻皆是心有默契,知曉對方的想法。
若‘錦瑟’這首詩真的是方逸抄襲得來,那當今皇上一紙手書將其封為第一才子的舉動,未免有些輕率孟浪。
但在座的三人都是人精,雖說此刻周圍並無他人,但誰也不肯提及皇上可能犯下的錯誤,畢竟這些武勳世家傳承十幾代,向來信奉小心謹慎的道理,誹謗皇帝的話,他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在外麵說的。
“不過據我所知,那個第一才子的名頭好像並不完全是因為那首詩,我聽說方逸在前幾日進宮麵聖的時候,送上了一件寶物,引得皇上龍顏大悅,這才當場禦筆親書,賜予方逸。”徐世龍說道。
在場的其餘兩人頓時便來了興趣。
“寶物?是什麼寶物?”張銳問道。
徐世龍有些遺憾地搖了搖頭,道:“我隻是大概知道這事,聽說皇上對此非常重視,要求嚴格保密,因為此事,據說九千歲已經殺了十多個人了。”
想起魏忠賢殘酷手腕和血腥手段,三人不禁麵麵相覷,心中均是升起一股懼意來,一時間無人開口。
良久,朱中興方才長歎一口氣,“獻寶以求幸進,吾觀此人,也不過是個佞臣而已,此人能力,其實平平,隻可惜了遂平公主。”
徐世龍聽了,頓時便是心中一動,“朱兄為何如此說。”
朱中興的臉上滿是幸災樂禍之意,“你還不知道麼?就在昨天,方逸已經把他家祖傳下來的八百畝田地賣得一幹二淨,公主若是嫁入方家,那可真是要過苦日子了。”
旁邊兩人頓時都是非常的震驚。
古代的田地,有點像後世的房子,深受大明民眾的追捧。
明朝的富人們對土地有著非同尋常的熱愛,隻要有錢,都會盡其所能地購買土地,對他們來說,什麼財富也不如土地讓人覺得心裏踏實。
像方逸這樣賣掉祖傳田地的舉動,在一般人看來,絕對是一個非常敗家的行為。
“哦?此事我尚未聽聞,不知朱兄又是從何處得知?”徐世龍皺眉問道,“那方逸觀其言行,不像是個頭腦糊塗之人。”
朱中興狡黠地笑了笑,道:“因為他的田地就是我買下來的,八百畝地,一共花了我一萬六千兩銀子,不過最後我隻付了一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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