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不打不相識(1 / 2)

苗苗芳齡十九歲,身高一百六十厘米,體重五十公斤,留著一頭長發,麵目姣好,身材十分火辣,家在離錦江約兩百公裏的一個小縣城。八歲時,父母離異,後來,父親找了一個比他小八歲的女人,母親嫁給的一個繼父,她便隨繼父一起生活。

十六歲那年,繼父在她的食物裏下了迷藥並強奸了她,她一氣之下來到錦江,在一家麵包房找到了一份工作,雖說麵包房裏的工作較累,工資很低,但足以糊口度日。

如今,在飛速發展的網絡時代,她像所有的小女生那樣,喜歡上網打遊戲,在網上,她結識了大個子老胡,大個子是社會上的一個小混混,兩人見麵認識後就和他們打得火熱,大個子經常帶她進迪吧跳舞,苗苗經常夜不歸宿,終於有一天,她在外麵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鬼混的行徑被麵包房的老板知道了,她隨即被麵包房開除掉了。

由於苗苗沒有正當職業,沒有基本生活來源,與那些不三不四的經常去迪吧裏的消費那麼高,她難以承受。

十八歲時,她便來到了鍾麗娜的火鍋店上班。

由於從事餐飲行業,麗娜火鍋城的紀律還是比較嚴明的,苗苗不敢擅自帶社會上那些閑雜人員來火鍋店,暫時斷絕了和大個子等人的來往。

然而,苗苗過慣了在外麵放蕩不羈的生活,她經常陪客人進入那些高檔的娛樂場所,時常違反麗娜火鍋城的店規,鍾麗娜多次對她進行批評教育,她還是屢教不改。

有一次,她居然和一個來火鍋店吃飯的大款偷偷跑出去旅遊了一圈,急得鍾麗娜以為她失蹤了,差點去派出所報案,苗苗一去就是半個月,回來時態度極端惡劣,鍾麗娜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將她驅逐出了火鍋店。

苗苗就此對鍾麗娜懷恨在心,伺機進行報複。

她被鍾麗娜掃地出門後,再次和大個子一幫人鬼混在一起,經常出入一些娛樂場所,由於她頗有幾分姿色,來娛樂場所來尋找刺激的客人,經常帶她出去過夜,給她拿一些小費,有時候,大個子等人以她為誘餌,趁機敲詐一些好色之徒一點錢財什麼的。

一天晚上,一名外地來錦江辦事的客人到狂想迪吧蹦迪,苗苗主動與她搭訕,那好色的男人見苗苗年輕漂亮,慷慨地給了她五百元錢。

兩人喝完酒,蹦完迪後,男人帶她去賓館開房,沒想到,他們在房間行好事的時候,大個子等人敲門進去,謊稱自己和苗苗是夫妻,這個男人勾引了他的老婆,要將那個男人扭送到派出所,在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那個膽小如鼠的男人害怕進派出所有麻煩,趕忙掏出兩萬元錢出來和他們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