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點半,張文芳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看電視,在《錦江電視台》的電視節目裏,正在播報這樣一則城市新聞:
本台記者報道,半個月前,鬧得沸沸揚揚的錦江大學“邵坤被殺案”已被公安機關順利偵破,該案由錦江火鍋店的老板鍾麗娜和她聘請的一名保安黃偉所為,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緝拿歸案,據犯罪嫌疑人黃偉交代,一個月前,邵坤醉酒後來麗娜火鍋城找小姐,與該店的老板鍾麗娜發生爭執,並發生了肢體衝突,由於邵坤對鍾麗娜懷恨在心,伺機對鍾麗娜進行報複,半個月後的一天晚上,邵坤在市人民醫院門口將鍾麗娜挾持到河邊進行施暴時,他及時趕到,失手將邵坤殺死,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
“這怎麼可能呢?”張文芳從沙發上站起來,神經質地喊:“我女兒怎麼可能是殺人犯呢?”
她回想起邵坤出事那天晚上,一群大學生來到她的病房裏看望她,廖凡說同學邵坤有事不能來,學生們離開病房後,她無數次給女兒去電話,可鍾麗娜的手機一直無法聯係,直到第二天上午,鍾麗娜才和黃偉雙雙出現在病房裏,並告訴她,鍾麗娜的養父得了癌症,要帶他回老家時的情景。
“難道真像電視裏報道的那樣,我的女兒是殺人犯?”張文芳想:“由於邵坤被害這件事直接導致學生上街遊行,學生與警察發生衝突,以及學生在公安局門口靜坐示威,影響這麼大,在全國範圍內造成了那麼大的轟動,我的鍾麗娜會不會被判死刑?”
她想起學生遊行和靜坐示威那天,自己穿著病服從醫院裏跑出來,在公安局門口和靜坐示威的學生們一道,對著攝像鏡頭,向記者們說起的那番話,感到非常後悔。
她自言自語地說:“如果鍾麗娜判了死刑,我不就是親手將女兒送上斷頭台的罪魁禍首嗎?”
“不行,我一定要將女兒救出來!”
她衝出房門,在樓梯口攔了一輛出租車,直奔市公安局。
由於鍾麗娜被捕後,李萬國再三吩咐王隊長,一定要在自己權利範圍內照顧好她,看在恩人的麵子和以往與鍾麗娜的交情上,王隊長親自接待了張文芳。
“我是鍾麗娜的親生母親,我女兒牽涉到邵坤被殺一案,在這起案件中,她應該是一個受害者,你們為什麼要抓她,她會被判死刑嗎?”
“在這起案件中,邵坤將鍾麗娜挾持到河邊,試圖進行強暴,可以說是受害者,但由於黃偉殺人後,他們沒有主動去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也可以說鍾麗娜是黃偉的同犯,就要看你從哪個角度去想,由於這個案子鬧得比較大,她會不會判死刑直接由法院裁決,我們公安機關沒有這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