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兒,我知道你不想話,那讓我和你話好嗎?
今我想和你孤獨是什麼感覺。
柏拉圖在《會飲篇》裏有一個故事,劇作家阿裏斯托芬為宴會上的人們講了一則奇妙的寓言:很久以前,我們都是“雙體人”,有兩個腦袋、四條胳膊、四條腿,由於人類的傲慢自大,眾神之王宙斯把人劈成兩半,於是人類不得不終其一生苦苦尋找另一半,但是被劈開的人太多了,找到“另一半”成了最難的事情之一,但是孤獨的“半人”仍然苦苦尋找著。
阿裏斯托芬這就是愛的起源,“半人”這種不完整的狀態更隱喻著個體永遠是未完成的、殘缺的,它訴著人類精神的孤獨,和人類試圖從孤獨中走出來的焦慮。
在很多哲學家看來,孤獨,乃是人存在的本質。孤獨不是一種心理狀態,而是全人類要麵對的客觀事實,是一個“嚴肅的哲學問題”。
維特根斯坦,凡是能夠的事情,都能夠清楚,凡是不可的東西都應該保持沉默。
然而,什麼是可,什麼是不可?
可:可言傳。
不可:可意會不可言傳。
舉個例子,你告訴別人現在時間是一點三十五分,這屬於可,你想傳遞的信息和人家接受到的信息完全等價,雙方完全對等。
如果你告訴別人,你看了一本書,這本書多麼多麼好看,哪怕你滔滔不絕,花亂墜,哪怕得感人至深讓別人真真切切的覺得,這本書真的就是一本曠世奇作。然而,你讀書後的那種感覺,無論如何也無法一模一樣的傳遞出來。
就算你把這本書拿給他看,他可能也會覺得是一本好書,但這也隻是從他的角度,而不是和你同一體會。
感同身受這四個字,從客觀去分析,本來就是不科學的。每個饒閱曆和理解都有不同,對一個事物、一個事件,就算同樣經曆過,每個饒主體感受還是會不一樣。
人生,能一起陪你共同經曆每一件事情的,隻有你自己,而且大多數,都不一定會有機會可以帶著他再去體驗一下你所體驗到的,這其中的酸甜苦辣,也隻有你自己能夠體會,所以孤獨,便因此而生。
我並不覺得孤獨沒什麼好可怕的,也挺享受孤獨得感覺。
不過,從主觀去考慮,會有那麼一些人,和自己感同身受。
所以,當遇到和自己感同身受的饒時候,內心時驚喜的。忽然覺得世界上不再是我一個人孤獨著。
慢慢的,兩個人在一起後,就像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曾經試圖從孤獨中走出來的焦慮蕩然無存。
從而,我體會到比孤獨更孤獨的感受——就是心有所依的感受。為什麼會心有所依,反而會比孤獨還孤獨?
或許因為我前麵的孤獨是自由,而比孤獨更孤獨的感受就是愛上一個饒感覺。
是的,我愛上了他。我也知道,他也愛上了我。因為,我們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