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電力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職工不熟悉掌握《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及相應操作規程。一些企業兩票製度(工作票製度、操作票製度)執行不嚴不細,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不到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存在走過場、走形式的現象非常嚴重。企業對安全管理的認知度十分欠缺,隻重視自身的經濟效益,一切工作隻以盈利為目的。輕視安全管理工作,嚴重違反了“安全第一”的原則。
部分電力企業尤其是中小型電力企業發電設備陳舊、管理混亂,現場安全設備設施和工序工藝無完備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隱患多;個別電力企業在電力建設施工中管理不善,施工現場混亂。各企業違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現象普遍存在。
(二)電力企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到位
某些電力企業在生產現場的管理存在著重大的缺陷與漏洞,施工材料亂堆亂放占用安全通道,現在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防護用品穿戴不到位,更甚者完全不穿戴任何防護用品就施工。尤其是在有外來施工單位入場施工的情況下,施工方經常不服從企業的管理人員的指揮,埋下隱患。
現場的安全設施由於長期暴露在外,使用期限大打折扣,許多企業沒有定時巡視各種安全設施的情況。有的即便發現了安全設施已過期或已損壞也沒有向上級反映進而導致當發生事故時現場的安全設施變成擺設毫無用處。
(三)安全應急管理有待加強
各省市政府層麵都已編製、發布了處置大麵積停電應急預案,但許多地市縣還沒有針對大麵積停電製定應急預案;各基層電力企業的應急預案覆蓋麵不全,預案的針對性、實戰性和可操作性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各類電力用戶很少編製相應的應急預案;相當多的應急預案沒按要求及時報有關部門備案,也沒有進行動態修訂。
趙局長看到阿猷在《電力安全技術》刊物上登出的《試論電力安全超前管理》文章,趙局長非常高興,安監科正缺少有工作經驗的專責,立即通知人勞科調阿猷去安監科擔任變電安監專責,這就是突然調阿猷去安監科的原因。
局安監科由科長和兩位專責組成,阿猷到崗後,為推行安全超前管理,落實安全責任,編寫了局各級各崗的安全職責,經張科長審核,局安委會審查批準後下發執行,並授權安監科每年對局中層幹部進行各種規章製度綜合出題考試,對局中層幹部落實安全責任進行業績考核。為推行安全超前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建立安全獎懲製度,局長與各生產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年底進行考核對兌,局安監科每年製訂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措施文件下發,由各部門執行,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局安監科對各部門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局安監科每天組織對施工現場和變電站進行執規檢查並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