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六 人情(1 / 2)

他愛武,有練武的底子,更是有那麼一個癡根子,不管家裏人再如何反對,這個念頭從未有過絲毫動搖。

也為了這,父親三五日間總有那麼一頓打。時便聽不得勸,大了更是沒頭了,

待到十五歲上下,又莫名其妙對各樣兵器上了心,聽聞前朝與今上對戰時,有不少名兵利器散落在各處,他便鐵了心,拋家棄業的在全國各地流浪,為的隻收收集這些東西。

要起來,這也隻是個愛好,若是尋常人家,也不過就是公子不成器,偏好異常。

可宋家到底不是尋常人。

雖已分家,可難聽些,這家族祖上出的可是亂臣賊子,今上不計較,不將他們趕盡殺絕,那是因為他仁慈。

就像如今的皇帝,取了前朝外族的女子做了皇後,那是為了安撫人心,絕不是旁人可以隨心所欲胡來的理由。

而宋盟,顯然是隨心所欲的過了頭。

尚不足十八,手上就占了不止一條人命官司。

宋家仗著家財尚厚,偶有那麼一兩回,還能保著他,次數多了,也就無能為力了。

宋盟性子雖野,卻也不至於莽撞到草菅人命,隻不過從前被管束的太厲害,出了門反而變本加厲的交了些狐朋狗友。

年輕嘛,總是衝動,哪裏受得了旁饒挑撥。

兵器的誘惑,朋友的意氣,周遭的認同,這些在旁人看來不算什麼的東西,到了宋盟眼裏卻是舉重若輕。

若非如此,他一個幾代單傳的苗子,無論如何都不會被人從族譜上逐出去。

斷聊手臂是接不回去了,元夕給他草草的做了包紮後,獨自到一旁生悶氣。

言書也不去管他,隻是略有些可惜的看了看宋盟:“為了一把劍,弄成這樣,值得嗎?”

實話,他並不能了解宋盟這樣的人,為了一些不足為道的外物,家族不要了,性命也不要了,人不人鬼不鬼的存在著,還自以為有原則。

值得嗎?這三個字像是魔咒一般一點一點一字一字的撞進宋媚心裏。

來也是好笑,自己費盡心機,豁出一切追求的東西,落在別人眼裏不過不值得三個字罷了。

事到如今,自己剩下了半條命,又被人捏著把柄。

當年父親被迫無奈,失望已極後把自己趕出了家族,為的就是保全餘下的那些人,不被自己的狂妄任性連累。

不忠不孝,不仁不義。連帶著自己都活的不人不鬼。

確實不值得。

宋美:“我這輩子,活到了今,好事沒做過,壞事卻幹的不少。既被除了族譜,生前身後事自然也與宋家無關。你要打要殺,都隨你。旁的,就不必多提了。”

這句話,他今了好幾次,心灰意冷的模樣,倒不似作偽。

言書不明白:“你離了家,做了殺手,為了自己的喜好,自然會有草菅人命的時候。但起來,也實在算不得罪大惡極。怎麼?竟沒有半點活著的欲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