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七章 軍官的重要性(2 / 2)

沒人知道他們當時是怎麼想的。

也許有人在後悔,自己死之前沒能多殺死幾個活的蠻子吧。

這些喪屍有什麼好殺的?沒意思!

他們直到最後一刻,都沒有人後退。

被喪屍撲倒了,就拉響手雷。

沒有手雷了,就用槍硬生生把喪屍的頭給砸扁砸爛。

甚至徒手把喪屍的嘴扯爛,讓其再也無法威脅到其他的戰友們。

他們無一例外的,都擋在副官前麵。

保護上級軍官,是所有下級軍官以及士兵的共同職責。

這是在軍法中明確標注的。

也是在戰場上的本能。

因為軍官身上,是他們家人的希望和部隊的未來。

隻要還有一個上級軍官在,部隊的番號就不會被撤銷,發給軍人家屬的就還會是軍屬補助金,而不會是遺屬救濟金。

兩者之間有著極大的不同,光是從相差足足兩千金元或二十萬統一幣的年金差額就能看出來了。

家中有軍人在服役的,補助金每月就有五十金元或者六千統一幣。

雖然是不同的階級給不同的錢,但都是按照一個三口之家能夠富裕生活標準,進行統一發放的。

在統一聯合,虧待了誰都可以,但就是不可以虧待了軍人家屬。

軍法和國法在這方麵,都有著極為嚴苛的懲罰條款。

更別說還有老部隊的兄弟照料。

陸軍丘八們之間。都是互稱對方老婆為嫂嫂或者弟妹的。

都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兄弟,互相照顧一下家人也是應該的。

欺負軍屬?那你可能就惹上了幾千幾萬個彪悍的丘八了。

哪怕是他們把你給弄死了,那也都沒人能治得了他們的罪。

因為這本身就是你負全責。

欺負軍屬,放到法庭上都是要槍斃的。

嚴重一點的,家裏頭都得受牽連。

但是,這些福利都是建立在部隊番號沒有被撤銷的情況下。

軍法規定:一支部隊的軍官,如果全數陣亡了,則該部隊判定為被殲滅。

番號將被撤銷。

注意,是軍官全滅。

士兵不算人?不不不,士兵死了還能夠靠後備兵員補充。

但軍官死了,那就得等下一屆軍校畢業季的畢業生出來了。

現在滿世界都在打仗。

軍官本就缺少,以前準備的預備役士官早就打光了,現在戰場上的軍官都是死一個少一個。

要想補充專業的,那都不知道得等到猴年馬月了。

所以,一般中下級的軍官,都是部隊內部自選出來的。

就是圖方便嘛。

但高級軍官就不行了,臨時晉升的都得回去軍校補課。

這麼說吧,劉玉安今天要死這兒了。

那掌旗者師基本就完蛋了。

而副官是劉玉安唯一的“替代品”。

所以說,這幫丘八們都得拚了老命的去保護副官。

他們全死了不要緊,師長的“備份”是絕對不可以死掉的。

哪怕是要拚到全軍覆沒,他們也得保住部隊裏的高級軍官們。

第四旅的正副旅長。

師長和副官參謀長。

總共四個人。

啊不,現在應該是三個人。

副官參謀長死了,他的部下們拚死也沒有保住他的命。

接下來,就該輪到另外三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