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那個年代,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迎著改革開放的浪潮,94年,東拚西湊借錢買了輛貨車。95年才慢慢回本且有些生活盈於。真正賺到些錢是在96年,同年,21歲的我經人介紹娶了長相還不錯的張小曼。97年,愛美愛富的張小曼慫恿我在縣城買了套房子,好不容易緩過來的生活再次債台高築,而噩夢也才剛剛拉開序幕。
我常年在外跑長途,也清楚自己是個本分之人,料到家中那整日無所事事的娃兒耐不住寂寞,遲早會給我弄來頂有色的帽子。但我沒想到她能猖狂到令人發指。
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全國舉杯同慶,我那蕩娘們直接把野男人帶回了家,推門那一刻,眼前是兩具最原始的身體野蠻地翻滾在褐色沙發上,與黑白電視機內的歡呼雀躍交織一體。
我愣了那麼幾秒,才衝上去抓住男人的頭發。搞了幾年貨運,一身的腱子肉不是白積累的,像提小雞子似的把男人拽離張小曼的身子,摁在地上一頓暴打,端起電視機砸他背上。張小曼胡亂抓起散落滿地的髒物,慌忙套上,匆匆跑了出去。
瞧我娶了多好個好貨,張小曼從廚房拿來菜刀對著我:“王牧吉,住手,再不住手我劈了你。”
地上的男人借機爬了起來,一腳狠狠踹在我肚子上,我撞在後邊的電視櫃上,傻了眼。他是縣城裏出了名的混混,據猜測可能是打人時眼神凶殘加上有點鬥雞眼,故此,人稱雞魔眼。雞魔眼在縣城橫行多年,遲遲沒人來收拾他,欺男我在舊貨市場倒是看過幾次,霸女一直隻是聽說,沒想到今日個由我自己的媳婦見證了。
“去你麼的,敢動老子。”雞魔眼順手奪過張小曼手中的菜刀。
我肩部被砍了一刀,摁住鮮血直流的傷口逃出家門。
回到車裏翻出藏在座位後的那把長近一米的大刀。想來這還是一年前跑新疆運羊毛時,從當地一位牧民那買來的。97年雖然早已改革開放多年,但大多數地區還沒怎麼發展起來,那時候新疆草原尚好,自家養一群羊,賣賣羊毛就夠一年的生活開銷了,所以還沒有形成專門打刀到處變賣的產業,街上自然也看不到穿著花服,滿身掛各式各樣刀具叫賣之人。
不過遊牧民族,以牛羊為食,刀具向來聞名。過去較為混亂的時期,很多道上的人專門跑去那邊,隻為求一把趁手的兵器。我們跑長途的自是不會拿它當兵器,為求一路平安,拿它來防身,以防那個“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一年不動,刀身依然嶄新,果然名不虛傳。看著發亮的刀麵,我猶豫了,我想到了鄉下的爹娘和兩個妹妹一個弟弟,他們一個上小學,一個上初中,一個上高中,我要是出了事,他們可咋辦啊?我跟雞魔眼拚得起嗎?
不怕大家笑話,說得好聽點我是個膽小甚微的人,說的不好聽點我特麼就是個膽小如鼠的窩囊廢,最後我放棄了,去醫院縫了七八針,把貨車開到偏僻的地方,擱車上吃住,頹廢了近半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