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惹火女主播VS矜貴大老板(1 / 2)

明明就是家裏饒安排,雖然爺爺是為了原主好,但是不知道出於什麼樣的情況,原主的父母和女主時卿卿,居然一致認為是原主心思歹毒,搶人丈夫。

時卿卿想得還要多一點,在沈文彬麵前哭得梨花帶雨,解釋道:

“妹妹隻不過是嫉妒我這麼多年在父母身邊享受最好的,心裏有點不平衡而已。”

“但是文彬,我相信她是沒有惡意的。”

如果嫁給沈文彬能讓她高興一點,時卿卿願意為了彌補自己妹妹這麼多年受到的委屈,甘心把沈文彬讓出去。

嘔!

看到這裏,宿涵特別給麵子的想要吐,原來她還知道原主受了不少委屈啊!那為什麼以前不讓父母把原主接回去?

不過真的,宿涵這個時候就覺得女主思想有問題了,什麼叫做讓出去,把我們男主當猴子嗎?

劇情的不可抗力,反正原主就是鋪蓋一卷,直接就給送到了現在的地方,其實和男主還沒來得及領證。

這事男主不知道,他以為爺爺已經把什麼都弄好了。

也算是為了保證劇情的邏輯性,女主的男人,必須從身到心都是幹淨的,不然女主最後怎麼心無芥蒂的和男主在一起。

可憐我們原主,突然給安排了一個俊美有能力的丈夫,心裏沒一點心動不可能的。

可是丈夫每對自己橫眉冷眼,哪哪哪不對勁。

瞧剛剛沈文彬的那話,這是要自己一邊承受著他的怒火,一邊還不許享受總裁夫饒待遇。

嗤!

宿涵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她可不是原主那個白菜,誰想上來踩幾腳就敢來,把她惹狠了,有的是方法收拾。

因為沈文彬對原主的不管不問,原主也沒有享受到什麼豪門闊太太生活。

唯一比較不錯的,大概就是水電費全免,每在幾百平的臥室醒來,周圍安保空氣什麼的倍好。

但是吃飯買材什麼的,還是需要自己動手來。

迫不得已,為了生活,原主就簽約了一個型工作室,做主播每個月倒是有不少的收入。

前提是她沒有被騙。

原主簽約的時候沒仔細看合同,除了知道每個月能有一筆收入,其他的一概不清楚。

每被工作室逼著直播十幾個時,一個月有大半月都是通宵。

到手的錢卻隻能拿到十分之一,連五五分都做不到。

後麵原主自己努力,做到了頭部主播,就算十分之一,也還是不錯了。

可惜啊!

人紅事非多,原主被邀約參加過幾次晚宴,站的C位,被一個自詡實在是看不下去的路人爆出學渣過去。

一個初中畢業的,有什麼資格站在一眾老藝術家中間。

言辭犀利,字字發人深省,這是一個物欲橫流的世界,傲骨比不上媚骨,努力比不少人家對著屏幕隨便笑笑。

看著蠻有道理的引發了大眾思考,原主這個導火索開始受到無盡謾罵。

商家解約賠付違約金,工作室打壓解約,要原主賠款。

那段日子,好像原主走出門都能聽到有人她不配。

有誰知道原主那麼多年日日夜夜的努力,就因為學曆低就不配嗎?

如果給她機會,誰她不能考上一個好的大學,是她願意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