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櫃點了點頭,“自然可以,隻是要再加三十文銀錢。”
三十文……宿涵看了看自己的胖胳膊胖腿,錢沒了還可以再賺,累是不可能累的,堅強點頭,“可以。”
“那好,”掌櫃點頭,轉身往後叫了一個加阿文的小夥子出來,“一會你就把東西給這位夫人送到地方去。”
“夫人可以先給定金,送到地方再結尾款。”
掌櫃在算盤上打了打,“總共一兩四百三十文,先付半兩銀子足矣。”
宿涵點了點頭,這家店在鎮上許多年了,不存在欺客,此舉主要是防止有些客人要了東西送去,突然又不付錢不想要了。
“算了,”宿涵也誠心,“掌櫃以後來你家買東西的時間還多。”
“這錢我就先給了,你叫人下午再給我送來就行。”
“夫人爽快!”
把這事處理完,宿涵看著日頭快中午了,琢磨著家裏也沒什麼肉吃,幹脆稱點回去做飯算了。
反正鎮上近,來著也快,回去再看看有什麼可以賺錢的算了。
還真不湊巧,宿涵走到路上就給遇到了方怡然。
雪白的臉,腰肢細婉,見到宿涵,趕緊放在正在看的東西,直接走了上來。
“宿涵,你上鎮子來,怎麼不叫我一起。”
方怡然上來就挽著宿涵的手臂,嘟了嘟嘴,像是埋怨。
“我沒叫你不也來了?”宿涵奇怪的掃了人一眼,視線輕移,看到方怡然籃子裏的男士發帶。
方怡然喜歡執安,年輕秀才,有學問,長得也好,誰不喜歡。
可惜娶了原主這麼個東西。
方怡然自然是心有不甘,在她心裏,宿涵根本就配不上執安。
和宿涵接觸幾日,微微洗腦幾句,居然就真給相信能嫁給舉人了。
他們鎮上舉人都是四五十歲,宿涵看不上眼,省城確實不一樣,多的是年輕舉子,可也要看看,那樣的人家,那是宿涵能配得上的。
想到這,方怡然開口,湊在宿涵耳邊:
“再過半月左右,我爹和鎮長就要去省城,你準備好了嗎?到時候他們可以帶著你一起過去,路上安全些。”
最初方怡然說的就是讓宿涵多存點錢,到了省城住下,勾搭一年輕舉子嫁了。
但是原主不知怎麼想的,怕自己去那繁華的省城給露了怯,被人看不起。
是以手上一有錢就到鎮上當大爺,享受一把有錢被人服侍的感。
至於沒錢到了省城怎麼生活,原主自信自己能遇到一個愛她,被她氣質折服的,根本吃不了什麼苦。
莫名自信!
可惜運氣不好,臨出發幾日感染了風寒,宿涵估計是那被子生黴的緣故,去不了。
當時把方怡然嚇到了,怕宿涵沒去,就要和執安好好過日子了。
她爹和鎮長去省城,三年一次,宿涵再笨,也不可能再等三年。
但是,一個月後,走貨郎出現了!
挑著省城來的新奇玩意,出手也闊綽,說一個月能賺個十幾兩,對比執安那一月二兩銀,還不夠她花的,原主心動了。
宿涵歎了口氣,原主過得苦,都是自己作的。
當然,方怡然在一旁煽風點火,暗自引誘也有錯。
把手從方怡然臂彎裏抽出來,看著人十分認真的回答:
“我不去了,我要和執安好好過日子。”
“什麼?”方怡然像是第一日才認識宿涵一樣驚訝的看著她。
宿涵身後走來的執安聽到,身形往旁邊靠了靠,清明的目光中,難得有幾分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