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父親對他的獨生子非常溺愛,每天不但親自下廚煮飯菜給兒子吃,替兒子洗衣服,整理床鋪,甚至供應兒子茶水飲用,把兒子視作太上皇侍候。由於種種的嗬護和關懷,兒子也覺得安閑,一切事情都由父親來做。
一直到兒子三十歲時,養成了兒子什麼事都不會做,生活事務無不依賴父親的能力與性格。有一天,父親帶著兒子去算命。算命先生經過一番仔細推敲後,告訴他們:
“父親可以活到七十歲,兒子隻能活到四十五歲。”
照這麼推算出來,當父親七十歲時,兒子才四十二歲,一旦父親死了,兒子還有三年要活,到那時失去依靠怎麼辦呢?
兒子因此十分傷心、難過,他對爸爸說:
“爸爸,我四十二歲以後的三年,該怎麼過?我不會做事啊。”
父母愛護兒女本是人之常情,養成子女獨立的性格和自我生存的能力,更是不可少的教育責任。不能因為父母對子女百般嗬護,而養成兒女一無技能,不具慧心靈巧,懶惰、無能。
愛護兒女,要愛之有道,護之有理,不隻是愛護兒女的童年、青少年,更應該愛護、照顧他們的未來,為他們的一生做打算。
我曾經在加拿大一處河邊,看到母親把才一歲左右的小孩,朝水裏一丟,讓小孩子自己想辦法,努力地爬上岸來。最初看到時,覺得這個父母簡直是神經病、很殘忍。持平而論,美國式的教育,是從小養成子女自力自強,自己奮鬥、謀生的精神,這樣的教育理念,是中國的父母應當參考、學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