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男生女真正一樣好

一位老先生重金鼓勵兒媳婦替他生個孫女,這種家裏的小事竟然成了新聞,為什麼?當然是在百分之九十希望得男的“正常情況”下,此事不常見,值得見報。

不必往古遠去翻什麼棄女嬰、賣女嬰、溺女嬰等的舊賬了,就在現代,科技尖端的現代,人們用更科學的方法阻止女性出生,什麼飲食控製法、精子分離法,雖然都加上“生男生女隨心所欲”的平等總題,但“首舉得男,以後就無所謂”仍是大多數人的想法。甚至有照超音波發現胎兒是女,竟想把“她”餓死的奇聞(生出後竟是個營養不良、不足月的“他”)。如此看來,科技進步,對女性來說竟是一種“劫數”了。

理性上,人人都知道這世界如沒女人,人類鐵定絕種。但千百年來男尊女卑的傳統,竟使得人們不能理性地接受生男生女都一樣的觀念,連母親這個女性竟也不能。這實在是有智慧的人類最不理智的態度。

台灣地區推行家庭計劃最大的阻礙,就是很多家庭非生一個男孩不可,否則不肯刹車。我曾隨便調查一下,結果顯示不少夫婦認為最理想的子女數是兩男一女,或是一男一女,很多人坦白說這是“防備”萬一有個兒子發生意外,還有個兒子傳香火。那麼那唯一的女兒萬一……唉!那就甭問了!

美國人不講究傳香火。但據旅居那邊的友人說,不少美國夫婦也希望頭胎生男(歐洲──尤其是北歐──似乎真正平等)。足見男性在二十一世紀仍然很吃香。

但是若要兩性共處、不可缺一的世界更和諧美好,人類必須進步到男女真正平等的境地。因此所有有資格(身心健康)、願意結婚生孩子的女性,為了這個美好的遠景,都應該在觀念上確立“生男生女真正一樣好”的信念,從計劃生孩子,到懷胎分娩,絕無絲毫偏愛。

隻有在生命還沒成形以前,先受到公平待遇的環境中出生的女性,才不會在生為女性以後,碰運氣活得幸或不幸。

同樣是女性的母親,難道不該有這種體認嗎?

2.你是女兒的靠山

憑良心說,大多數年輕的父母,對於生下的女兒還是相當疼愛的。除非是已經生到第三、第四胎了,或公公婆婆臉冷、話冷而丈夫態度也跟著轉變。這時有些媽媽在產房就忍不住傷心地哭了;據說還有的連看都不願看一眼;有的像是做錯事而心懷愧疚;有的是勉強接受事實。

幸好,不少媽媽在傷痛的情緒逐漸平複以後,終於也能把愛一點點地給那可憐的、自己沒有選擇出生權利的小女兒。但這不受歡迎的“見麵禮”,已或多或少在母女的潛意識裏留下“遺憾”的陰影。所以我強調過“生命成形以前應有平等”,尤其是做母親的。

如果母親自己的確不會重男輕女,那麼母親就是女兒最強有力的保護者。麵對抱孫心切的祖輩,絕不能以弱者的姿態忍氣吞聲,應該明確地讓公婆知道,無論男孩女孩你都愛他們,而且愛得理直氣壯,因為他們都是尊貴的生命。不必勸慰什麼“女孩也好嘛,將來更懂得孝順啦”“現在時代不同啦,女孩子一樣能賺大錢啦”等等!因為生兒子不必說這些。

至於丈夫的不高興,那實在是有點無理,怎麼忘了他自己才是生男育女的決定因素呢?如果他真的不知道,那麼請醫生告訴他吧!如果他知道卻不講理,那麼不理他。輕鬆愉快的時候和他開開玩笑,嚴肅的時候直言提醒他。

隻要你自己愛得堅定,女兒的心靈就不會受到傷害,而且恒久的母愛自會慢慢地感染別人。

談這些並不表示我對男女價值不同而憤慨。隻是盼望每一個女兒來到人間,都受到父母和家人毫不勉強的愛,然後她才算是得到平等的人權。當她得不到時,最能幫助她爭取的是母親。如果母親先傷心、失望、愧疚,那女兒就失去保護人了。

不過隨著時代的變遷和觀念的改變,以及女性自身優越的表現,現在很多年輕的父母的確較少重男輕女。有些甚至隻生一個女兒,全心全力愛她、培育她,畢竟人類社會還是在不斷進步的。

3.取名也要“男女有別”?

男人有個女性化的名字或女人有個男性化的名字,雖然都會讓人訝異,但人們骨子裏仍有截然不同的反應,對前者會取笑,對後者隻不過覺得奇怪而已。所以替孩子取名是個大學問,而“性別化”是其中之一。男女有別,從名字上可以判斷,中外一樣。

但是我們真需要在名字上來讓女孩變得花花草草,男孩子一定要既勇又豪嗎?我不是在這上麵爭女權,像某些西方女權運動者,把一些有“男權象征”的字都改掉,我隻是覺得如果家中生了個女兒,取名字時不必非極端女性化不可。第一,未來的男女兩性,勢必越來越趨向中性化;第二,如果這個女兒將來在性格上或是性向、工作上,都偏向男性化的話,她會討厭自己的名字,我碰到好幾個因此而改名的。當然這可能隻是特殊的個案,但是取名隻要在字義、音韻上都很好,就是個好名字。

有些家庭在孩子沒出生前已替他們取了名字,並指定哪些是給男孩的、哪些是給女孩的。我覺得在今天大可不必這麼麻煩了。也許有人會說男女有別的名字,可以讓人一看就能分辨是先生或小姐,因此名字必須男女有別。但我碰見很多被別人寫錯性別的朋友都能很幽默地一笑置之。

事實上,我很喜歡一些女性朋友的名字,有淡淡的女性味道,好看、好聽、有意義。因此基本上我並不反對替女兒取個好名字(哪怕有點女人味)。但我覺得如果認定女兒一定要取女性化的名字,還從名字中期待她將來一定要溫柔賢淑,一定要“像”個女人,這可能就不合時代潮流,將來也可能會給女兒帶些不愉快了。如果愛我們的女兒,何不在給她一個名字的時候,就把眼光放遠點、放寬點,讓她這輩子都喜愛自己的名字呢?

名字是跟著人一輩子的,父母都會很慎重地替孩子取名。我隻是提供一個有感而發的意見,因為我發現豪爽的女性似乎越來越多,溫柔的男孩也似乎常見。這不是男女兩性的新趨勢嗎?

4.男女有別不是天性

我絕不否認“男女有別”這句話,而且坦白地說,我喜歡這種“別”,男女因不相同而使得這人間更繽紛有趣。

但是從更進步、更合理的觀點來看,父母如果依然以“男女有別”的原則教養子女,就不會合人類進展的潮流了。隨著人們生活的富裕,子女人數的減少,今天除非是十分貧窮的人家,像二三十年前,自己還走不穩的小女孩背個小嬰兒的景象已絕少看見;然而很多父母從女兒的嬰兒期開始,就處處“提醒”她是個女孩,應該與男孩不一樣。

女兒的衣物、用具一定是色彩嬌嫩柔美的;如有單獨的房間,一定布置得“像個女孩子房間”;玩具一定是洋娃娃。於是女孩子在這樣的環境裏成長,“順理成章”地要接受父母給她的“暗示”,她必須是個溫柔乖巧、“有女相”的女孩子。

如果她幸運地在性格上符合“女性的特征”,那麼這一生在女性的行為模式裏可以適應得很好,做一個快樂的純女性。但如果她不幸而“女生男相”,那可能從小痛苦到老,因為她會與家庭、與社會之間顯得處處格格不入。譬如父母會嫌她太野,女同學會嫌她太粗心,她可能交不到男朋友,她喜歡做的工作處於男性獨霸的世界等,這都會讓她在性別的認同適應上產生困擾。

很多傳統“男女有別”的說法,近年來已不斷地被學者推翻了。像“男孩生下來一定比女孩體形大”的說法,現在的專家研究認為“孩子體形大小,產前環境不同的因素,大於性別因素”;像“男孩天生比較勇敢”,已被現代專家認為是“長期社會標準要求的結果”。

所以現代的心理學家建議父母:不要壓抑男孩,不準他們哭,同樣也不要強迫女孩子玩洋娃娃。如果她喜歡玩機器、玩小蟲,父母卻因為“女孩子不可以”而阻止她,也許就扼殺了一個未來的優秀工程師或生物學家。

除了男女生理上的不同以外,父母何必煞費苦心,非要讓“男女有別”呢?

5.家事:大家的事

乖巧的女孩子在上小學以前,就會幫著做簡單的家事了,而同年齡的男孩子則多半還是個調皮搗蛋的小糊塗蟲。曾聽一些母親說:也不是特意教的,女兒就是會幫忙;兒子呀,哪裏叫得動?

其實仔細觀察一下大多數家庭的情況,就明白父母不必特別教,孩子自然就會模仿。因為總是母親在做家事,有些父親根本不幫忙,甚至也不願兒子幫忙。他們喜歡帶兒子和他們一起多向外發展,認為那樣將來才有出息。男女性別角色的學習,事實上從很小很小的時候就在家裏受到影響了。

有些父母親不但縱容男孩,讓他不必做家事,還規定女孩替男孩做自己該做的──如替兄或弟整理房間、掃地、鋪床、拿髒衣服、收幹淨衣服等——把做家事有意無意間變成女人侍候男人的象征。很多大男人主義的觀念豈不就是這樣形成的?而有些女人痛恨做家事,我認為也是受了這象征的影響,結果誤以為男女平等就是在家裏大家都別做家事。

家事也是每個人的事,應該按年齡大小分擔,不是按性別來分配。這不是平等的問題,是每個人對自己以及對家的責任、義務的問題。有了這樣的原則,男孩子願意下廚房,很好;女孩子願意修理門窗,為何不可?重要的是讓家裏每個成員都愛家,都願為家做事。

所以,母親對喜歡幫忙的女兒固然可以稱讚,對不肯做家事的男孩要帶點勉強的逐步訓練,當然,父親的言傳身教比任何語言都有效。

一個女孩子如果從小在家裏沒有做家事的痛苦經驗,她對家事的經驗都是美好的,這反而可以幫助她結婚以後樂於做家事。男孩子如有同樣好的經驗,也能幫助他適應以後男女角色交換的新趨勢。

誰都能看出未來的生活形態,不可能還堅守“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了,一個和諧的家庭應是分工合作的。現在從女性的出生談起,就得替她看到未來,這不也是父母愛的表現嗎?

6.保護她免於遭強暴的恐懼

在媒體上經常讀到女孩被奸汙而死的新聞,真讓人悲憤切齒!這已經不是性騷擾,而是超過了性迫害!

曾聽一對夫婦說,不是不想要女兒,實在是養女兒太讓人提心吊膽了。這話的確有事實根據。看看天真爛漫的小女孩,真不知道是什麼心腸的人才下得了毒手。難道隻用單純的“心理變態”就能解釋?還是千百年來蹂躪女性的惡例在某些人心裏種下了壞種?

也因此有些父母變得過分緊張,時時灌輸給小女兒“男人都是魔鬼”的觀念,使得女孩終身把男人當成魔障,影響了她的戀愛和婚姻。事實上對於開始每天要離家上學的小女孩,父母的確需要多指導她怎樣保護自己,而父母也得特別注意保護她。但是不必把緊張和憂慮表露在言行上,最好是把這些保護自己的話同時也對男孩交代,讓孩子知道在什麼情況下對陌生人應該有什麼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