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們幾個,趕緊醒醒了!”
伴隨著一陣粗魯的敲門聲,慵懶的拉米被叫醒,隨即他伸開了雙臂,做了一個大的懶腰。
“今天又是什麼情況呀,我的諾瓦大人。”拉米嗚咽的說道。
看他的樣子,就像是沒有睡好的感覺,這個房間中還有另外幾個人。
“菲利克斯領主大人要我們集合,聽說來了一對商人,他想讓我們出去。”諾瓦道。
“商人?”拉米有些不可置信,“這鬼地方已經八百多年沒有商人來過,怎麼就突然冒出來一個?”
“現在的問題不是討論商人是否來了,好像是領主大人,讓你們趕緊起來去攔截他們。”諾瓦沒好氣的說道,“這他娘的是領主大人交給我的任務,趕緊的,趕緊的,趕緊起來!”
諾瓦略微有些生氣,從某種方麵來說,他還是一個小型的隊長呢,我自己的麾下士兵卻這麼不聽他們,一個個懶散無比。
“行了,行了,行了。知道了,五分鍾之後馬上到。”拉米接著將頭蒙建發被子裏。
最近將近四五年都沒有打過仗了,他們手裏恐怕都快拎不起一把刀,看了看牆角的生了鏽的刀,拉米突然間歎了一口氣。
很快他們就起床收拾好,穿戴好了盔甲。
值得一說的是,外麵天寒地凍,他們所穿的盔甲都是套在厚厚的一層襖衣身上,但即使是如此,隔著身上的一層熬夜,也能夠感受到天寒地凍對鎧甲造成的威力。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北方的人不習慣穿鎧甲,而是喜歡披著外套,更傾向於皮甲。
因為天氣實在是太冷了,一身鎧甲聚隻會限製住他們的發揮。
很快,練兵場上就聚集了將近有兩百多人,就已經算是整個艾弗森家族的所有兵力了。
可以看的出來,艾弗森家族的士兵一個個的都麵帶著慵懶,站沒有個站相坐沒有個坐像,手中的劍拿在手上也看不出來,一絲絲的銳利。
可以說麵前就是一群土雞瓦狗之輩,根本就沒有一點士兵的模樣。
很快,菲利克斯也來到了此處,他並沒有穿著衣甲,他渾身上下也就套了一件由熊皮做成的大衣,這應該是整個城堡中最貴的衣服了。
“據我們情報勘探人員彙報,這座城又來了幾隻商隊,我知道啊,各位已經很長時間沒有撈到油水了。而我家族也拖欠了一段時間的軍費。”
“所以現在竟然天賜良機,那就要把握住機會,我宣布凡是搶到的東西都歸你們所有。”菲利克斯環視四周一圈圈比較慵懶的士兵,輕輕笑著回答道。
底下的士兵聽到這一句話,兩隻眼睛都放出了金光。艾弗森家族確實已經拖欠了很長時間的糧餉,也是為什麼他們戰鬥興致不高,甚至十分的慵懶,不務正業。
不過這樣的好處就是每天吃著現成的糧食,而不用進行額外的工作,就是連領主自己也沒有任何的強迫,對他們這些混吃等死的人來說也非常的舒服。
不過既然領主已經許諾了自己搶到什麼就可以占有什麼。那他們整個人都放飛出了隱藏許久的鋒芒。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那肯定是不能按照我們家族的名義去打劫。你們趕緊打扮成一些劫匪。”菲利克斯看樣子是做這種事情的老手了,飛快的布置道。
其實幹這種事情也沒有什麼特別的講究,就是將自己身上所有有關於艾弗森家族的紋章都給去除就行。
其實陳中的原住民一定是知道這種事情,隻有自己的領主才能幹得出來,但是如果當時沒有露出任何一絲馬腳,事後領主自然可以隨他解釋。
這一切都是心知肚明的。
“兄弟們,和我衝。”
一個個人露出了冷笑。
……
此時,華南笙帶著先遣隊和五十名盾兵先行進了城,進程中並沒有想象中有來來往往的人,可以看出來,這座城仿佛像是一個死城一樣,根本就沒有任何人。
筆直的主幹道上見不到任何一個人,北風吹起刮來的隻有一部分的冰晶小碎礫。
“少主,這是不是有些不太對勁,這座城為什麼如此的安靜?”身後的一個人突然間問起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