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就拿到了屍檢報告,淩姐隨即又召集了案情分析會。
“小穎,你再把目前跳查的情況和屍檢報告作下情況說明”淩姐安排道。
“是!根據查到信息表明死者姓名叫梁婷湘,本地人、孤兒,年齡26歲、未婚!由於性格孤僻沒有要好的同事或是朋友也沒有男朋友。根據法醫的進一步檢測死者死亡時間大於48小時但不超過72小時。我們發現屍體的時間是周一淩晨4點半左右結合推測時間死者應該是周五死亡的。我們從死者單位了解到周五閉館時梁婷湘才下班回家,所以進一步確定了死者應該是在周五下班以後至周六淩晨這段時間之內遇害的。死因是機械性窒息致死。法醫還在死者體內找到到麻醉劑羥丁酸鈉的殘留,推測在死之前已經被麻醉所以我們在死者身上沒有找到抵禦傷。另外法醫還發現,梁婷湘死亡前有處女膜破裂的新傷而且yin道口也有新的撕裂傷,這一點也從側麵證明了死者生前沒有男朋友或則說死者生前生活作風沒有問題。我這邊的情況暫時就是這樣!”小穎說。
“監控那邊查得怎麼樣了?”淩姐問楊林。
“我們監控這邊沒什麼特別的發現。幸福公園是從早上5點開門直到晚上22點關門。公園隻有一個進出口!大門口有監控,公園裏的健身步道沿途有監控,但是發現死者的周圍和那處土坡是監控盲區。我們調取了周日22點關門到淩晨4點30分發現屍體時的監控錄像,沒有發現可疑人員進出公園。另外公園是禁止社會車輛通行的,所以也並沒有發現有可疑車輛出入,監控中出現的車輛是公園的垃圾清運車。”楊林說完。
“擴大調取監控錄像的範圍,開始時間定在死者下班後到發現屍體的這段時間。我要知道屍體到底是怎麼進到公園裏麵的!”淩姐命令到。
這時有人推門走了進來,我一看來人是鑒識組的同事,我估計梁婷湘家的報告已經有了結果,淩姐拿著報告,看了一會兒開口說到:“死者家的鑒定報告出來了。死者家中沒有被強行進入的痕跡,在死者家中也沒有發現任何指紋,毛發等證據,不過鑒識組的同事在床墊上找到一些淡淡的血跡,經過檢測血跡應該不超過3天,血跡中還含有yin道杆菌有很大可能性是被性侵時留下的。這麼幹淨的現場,看來死者是在家中被人先麻醉性侵再被人掐死,最後凶手又仔細的清理過現場。”
“現在安排人走訪死者鄰居,拿著死者照片排查死者家到單位沿途,看看能不能找到周五死者下班後回家這段路上發生了什麼?”淩姐又命令說。
“行動吧!”
接到命令,大家都各自忙碌了起來。不過我始終覺得哪裏有些不對?我想了想了,對淩姐說。淩姐我想去土坡那裏在看看。
“為什麼?你有什麼想法嗎?”淩姐問。
“也談不上什麼想法,就是覺得有些奇怪!死者的家在人和街在渝中區,可幸福公園在九龍坡區這中間可隔著將近20公裏。凶手為什麼跑這麼遠的距離拋屍啊?另外為什麼非要在公園裏拋屍?所以我想去看看公園到底有什麼特別的?凶手為什麼選擇那裏!”我解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