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還有半個小時開始。
韓霜正在後台化妝換衣服。
工作人員在給她弄頭發,她則小心翼翼的從包裏麵拿出來一支口紅。
這是她當明星以來,買的第一支口紅,這是她一直想要擁有,卻一直買不起的牌子。
以前沒當明星的時候,她曾默默的發誓,等她有錢了,一定要買一支這個牌子的口紅。
現在她終於當上了明星,也終於有錢可以買到這支昂貴的口紅。
這支口紅對於她來說,不僅僅是一支口紅那麼簡單,更是一種象征,象征著她可以靠著自己的努力來養活自己,來得到她想到得到的東西。
她扭開口紅的蓋子,對著鏡子把口紅認真的塗抹到自己的嘴唇上。
這是一支櫻紅色口紅,塗上之後,整個人瞬間容光煥發。
今天是她新專輯發布的日子,也是她人生當中第一張專輯,以前雖然也發過歌,但都是以單曲的形勢發布。
所以今天對她來說,是人生當中的一個重要節點,在這個隆重的日子當中,她值得使用這支口紅,具有非凡的紀念意義。
“你的口紅好漂亮,很趁你的膚色。”就連給她做頭發的工作人員,都忍不住誇讚起來。
韓霜溫柔了笑了笑:“謝謝。”
她的笑容當中透露著自信,這種自信是她用自己的努力賺來的。
就在這時,電話鈴聲響起。
她準備把電話掛掉,然後把手機交給助理保管,一會開新聞發布會的時候,她可不能接電話。
可是眼睛掃到來電顯示,她卻不得不接起電話。
是她爸爸,韓中軍。
“喂,女兒啊,現在忙不忙呀?”韓中軍的略帶討好的聲音從聽筒裏麵傳來。
韓中軍以前是堅決反對韓霜當明星的,在她加入林小凡的樂隊要為姐姐複仇時,韓中軍曾多次阻攔,甚至不惜帶著人要強行把她帶回去。
還是韓霜拚死抵抗,這才為自己爭取到一年的時間,如果一年的時間還沒有當上明星,就回去好好念書,繼承家裏麵的那點小生意。
在這期間,韓中軍每次打電話找韓霜,都是一副不耐煩的語氣。
直到她簽約了林誠的公司,成為了真正的明星,韓中軍對她的態度立馬大變,從以前的冷漠責備,變成了熱情討好。
韓霜皺眉道:“忙,還有二十多分鍾,就是我新專輯的發布會,你說我忙不忙。”
“忙了好呀,忙了多賺錢,行了,我今天找你是有事情,長話短說。”
韓霜的心頭冒出一種不祥的預感。
“你說吧。”
“也沒別的事,就是我最近看中了一個房子,打算換套房子的,但是手頭沒有那麼多錢,想著你能不能幫我墊上一些。”
“多少?”韓霜冷靜的問道。
自從她當上明星以來,韓中軍隔三差五就來問她要錢。
不是三萬就是五萬。
雖然不多,但是要的頻率卻很高。
韓霜當上明星之後,也確實賺了不少錢,單做一個代言就好幾十萬。
可是這些錢也不是她全拿,有一半都要分給公司。
畢竟是公司把她捧紅的,抽她一半的分成也理所應該,當初簽約的時候,合同裏也是這麼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