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隊,她們吃完飯了。可以做筆錄了。”就在劉森浩他們對嫌疑人進行審問的同時,餘婷婷也已經安排受害人吃完飯了。
“好的。安排他們去不同的審訊室做筆錄吧。婷婷,你跟我一起審一下那個馮佳麗。”李明旭說。
“嗯,知道了。”餘婷婷回答了一聲之後便帶著馮佳麗走向了一間審訊室,緊接著李明旭也跟了進來。
“你們,你們要問什麼。我是受害人啊。”進了審訊室之後,馮佳麗緊張的說到。
“姑娘,你別害怕,我們做的是詢問筆錄,不是訊問筆錄。知道你們是受害人。所以有什麼情況你盡量回想,盡量說。盡量配合我們抓住凶手。”餘婷婷說到。
“嗯。好。”馮佳麗哆哆嗦嗦的回答到。
“好。那我們開始了。你好,我們是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區分局的民警,這是我們的工作證件”餘婷婷一邊說一邊舉起了自己的工作證,李明旭也在旁邊舉著。
“我們現在要依法對你進行詢問,你明白了嗎?”放下工作證的餘婷婷問到。
“嗯,明白了。”馮佳麗回答到。
“你要如實回答我們的詢問,對與案件無關的問題,你有拒絕回答的權利。當然,你也有權提出對公安機關負責人、辦案人民警察、鑒定人、翻譯人員的回避申請,你有權對有關情況作陳述和申辯,有權就被詢問事項自行提供書麵材料,有權核對詢問筆錄,對筆錄記載有誤或者遺漏之處提出更正或者補充意見。如果你回答的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公安機關將予以保密。以上內容你是否聽明白,有何要求?”餘婷婷繼續問到。
“我,我明白了。”馮佳麗回答到。
“有什麼要求嗎?”餘婷婷繼續問到。
“沒有。你們問吧。”馮佳麗緊張的回答到。
“好,請問您的姓名。”餘婷婷問到。
“馮佳麗。”馮佳麗回答到。
“年齡。”餘婷婷繼續問。
“25歲。”馮佳麗回答。
“您的職業是什麼?”餘婷婷接著問到。
“我……我……我沒有職業,無業。”馮佳麗磕磕巴巴的說到。
“不對吧。姑娘,和我們說實話。”這時,李明旭感覺到這個回答有問題,於是便問到。
“我……我真的無業。”馮佳麗緊張的回答到。
聽到馮佳麗這麼回答,餘婷婷看了看旁邊的李明旭。李明旭並沒有說話,隻是輕輕的點了點頭。
“好吧。那請您說一下事情的經過。”看到李明旭點頭,餘婷婷便繼續問到。
“就是幾個月前,我和幾個姐妹一起參加一個富二代舉辦的party。那天來了好多人,大家一起喝酒唱歌。我那天喝多了。等我再醒來的時候就被關起來了。”馮佳麗說到。
“那是誰把你關起來的呢?”餘婷婷問到。
“就是這場的party的主辦者。我也不知道他叫什麼,反正他讓我們叫他‘方大哥’。”馮佳麗回答到。
“那他關著你們的話,你們怎麼活呢?”餘婷婷接著問。
“方大哥每天晚上會來給我送飯。”馮佳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