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到了吧?那咱們現在開個會。”第二天早晨一上班,李明旭就說到。
“嗯,都到了。”劉森浩說到。
“行了。大家都過來聽一下。”李明旭一邊說一邊坐了下來。而此時,辦公室裏的其他同事都圍了過來。
“我們昨天排查了案發現場的所有物證。又再次對已經歸案的嫌疑人方子豪進行審訊。方子豪詳細介紹了自己猥褻屍體的經過。但是還是否認了自己殺人的事實。”李明旭說到。
“那我們發現的那些物證都指向他啊。”餘婷婷說到。
“是的。但是他也給自己找了很多的理由和借口。但是他說的借口和理由的巧合性太大。我是覺得沒有什麼可信度。婷婷,你和依玲一會兒一起整理一下咱們手上現在的資料,然後把這個方子豪移交給檢察院,讓他們去處理吧。”李明旭說到。
“好,那我們就以連環殺人案的情況要求檢察院提起公訴嗎?”餘婷婷問到。
“嗯,就說是連環殺人案吧。要是檢察機關認為證據鏈不足的話,我們再轉而起訴他為猥褻屍體罪吧。”李明旭說到。
“好的隊長,我知道了。”餘婷婷回答到。
“嗯,婷婷。辦理完移交檢察院的手續之後你再把咱們最近辦案的所有資料和證據,包括筆錄內容整理一下,發給市局那邊。省的上麵的人又說我們知情不報了。”李明旭繼續說到。
“好的,放心吧李隊。這個事我來辦就好了。”餘婷婷說到。
“李隊,那這個案子就算是結案了?”剛從澳門回來的趙東升問到。
“這正是我下麵想和大家說的事。”聽了趙東升的問題之後,李明旭說到。
“同誌們,事情是這樣的。今天距離上麵給我們製定的30天的破案期限隻剩4天了。但是現在我們已經陷入到了一個破案瓶頸期了。原因有這麼幾個。首先,我們把方子豪捉拿歸案了,可是方子豪拒不交代自己殺人的罪行,更沒有說出自己同夥的事情。而且,現在檢察院那邊到底會以什麼罪名對方子豪提起公訴我們尚不得而知。”李明旭說到。
“李隊,你到底想表達什麼啊?”王振森突然問到。
“我想說的是如果這個方子豪真的不是凶手的話……”
“應該沒有這個可能行吧。”餘婷婷打斷了李明旭的話之後說到。
“嗯,我是說如果有這個可能。或者說即使我們給這個方子豪定了罪,如果他拒不交代的話,我們還是沒有他的同夥,也就是第二具屍體指縫中的皮膚碎屑的擁有者的線索了。”李明旭說到。
“那我們就繼續找其他的線索就好了呀。”王依玲在一旁說到。
“可能沒有想象中那麼簡單了。原因是這樣的,如果我是方子豪的同夥,方子豪這麼幫我,一定是覺得我比他自己還要重要,那麼第一,我可定會借助這個時間遠走他鄉,快速逃跑。第二,即使我沒有逃跑,那麼我的同夥已經被抓了,甚至被定罪了。那麼短時間內我也沒有繼續犯案的可能行了。沒有可能性是因為我要避避風頭,最關鍵的是我很難再找到一個這麼可靠的同夥了。”李明旭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