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一拍,冬梅的精氣神一下就都沒了。
冬梅知道,林豔麗一旦知道了她在外麵偷吃的罪證,就等於拿住了她的七寸。這就代表著她要乖乖聽話,對趙小寶也要百依百順。否則,讓她男人劉保山知道了,她會死得很慘。
劉保山是大雁村一帶有名的包工頭,村中大半的樓盤都是他的建築隊蓋起來的,年入數百萬,是大雁村率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
當然,劉保山大字不識,早年的時候隻是個街頭混混,要不是弟弟劉大炮罩著,他也不會有今天。又有錢又有過得硬的靠山,這種人一旦得勢,脾氣往往會膨脹數倍。劉保山說一,冬梅不敢說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還讓保山知道,會發生什麼事簡直不敢想像。
林豔麗收好相機,對冬梅說道:“嫂子,人心隔肚皮,這可不是我狠心,現在我們是一條繩子上的螞蚱了,日後你也要對小寶好才行。”
冬梅打起精神,三兩下穿好衣服,討好的衝著趙小寶笑了笑,誇他道:“小寶,從今後嬸子會對你好。關於這件事情,你也不要說出去好不好?這有點錢,你拿著買點東西補補身子。”
說著把錢放在床上,小寶一看至少有五六百元,心裏有點想要,不過還是推辭道:“冬梅嬸,我們三個誤打誤撞,現在是一條船的患難朋友,我不會說出去。這錢你拿回去——”
冬梅在門口討好地笑道:“小寶,你收下罷。我身上就帶這麼多,不要嫌少!過幾天嬸送你樣禮物,表表心意!”
小寶一陣暗爽,他長這麼大,還是頭一次掙到這麼多錢,看冬梅討好的樣子,日後她也跑不了。
冬梅來到廚房,進來就被林豔麗支使著幹這幹那。冬梅在家基本不幹家務,都是丁甜英來做,她按月付那寡婦工錢。現在因為她的一念之差,落到給人指使的地步,也是她咎由自取,沒啥好抱怨的。
林豔麗一旦拿到了冬梅的七寸,等於成了大姐頭式的人物,說一不二。
“冬梅,你看小寶才十六歲,這麼小就閑在家裏可不行。他所以沒學上,是他們家無能,供不起。我看這樣,我們倆個一人出五千塊,去桂河中學找高威校長,買他一個高中部的名額,資助小寶念書。”
冬梅哪敢說個不字,點頭道:“這是好事。豔麗,我都聽你的!下午我就去取錢,以後小寶的生活費我包了!”
林豔麗有些不放心,現在劉保山得勢,在家牛比得跟炮筒子似,一點就炸。便提醒道:“保山發現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