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三十一 騙婚的GAY(番外)(1 / 2)

人死了,活著的親人還是要繼續生活的。

舒冉用賠償的巨額保險為兒子存了二十年定期。

那時候,小寶剛好大學畢業,手裏有存款想發展什麼就發展什麼。

談了戀愛,也不必因為車房發愁。

這是兒子的父親的死亡賠償金,也隻有兒子配用。

原謹給她留的那些錢,她一分也沒用,全部捐給了慈善機構。

人活著的時候不大方,死了倒是考慮得周到。

可這有什麼用呢。

人死了就一了百了了。

那些錢捐出去,就當是為他積德了。

整理出來的男人衣物,她全部丟進了樓下垃圾桶。

遇見這樣一個讓人惡心的人,已經是她一輩子的不幸了。

她不能讓這份不幸繼續在自己的生活延續。

完成這些事情,也用了她三個月的時間。

好在兒子乖巧,沒有對她有任何埋怨。

或許是因為她還年輕。

又或許是因為她看清楚自己上有守寡多年的母親需要養老,下有三歲的奶娃娃需要照顧的處境。

這一世的她,比周圍的人都清醒都理智。

後麵,也收獲了自己專屬的幸福。

這是餘生,她都沒有再主動與弟弟聯係。

哪怕,弟弟老年重病住院,臨死前打電話給她想親自對她說一句話,她也沒接。

那句話,她心知肚明是什麼。

那人死了,說那句話也就沒有意義了。

————

林白家裏困難,兄弟姐妹也多,爸媽打零工掙的那點錢根本養不活幾個孩子。

十二三歲的年紀如餓狼一般總是吃不飽,於是他經常去小超市偷東西。

他當然知道偷盜不好,可道德感在餓肚子麵前,是一文不值的。

同桌家境好,人也長得幹淨好看,經常大方與他分享各色的零食。

班上好多人都嫌他邋遢不愛衛生,都不愛和他玩兒。

因此,他格外珍惜與同桌的這份友誼。

每次去小超市偷東西回來,都藏起來帶到學校再分給他。

在這份通過分享獲得的友誼裏,他得知同桌是被父母領養的。

對領養的孩子也這麼好,他忍不住幻想自己若是能生活在同桌家中該得多好啊。

升初中了,同桌邀請他去家裏玩兒。

同桌家中裝修富麗堂皇,而他自己家裏隻有慘白的牆壁,在看自己洗得發白的鞋子,麵上隻有困窘與羞澀。

吃完飯,他想掏出兜裏的巧克力與同桌父母分享,這也是他為同桌帶來的禮物。

意外對上同桌父親的目光,手卻像是被黏住了一樣,根本拿不出來。

那是他第一次為偷竊而感到羞愧。

同桌與媽媽仍在看電視,他卻被男人叫去了書房。

他的父親需要打零工維持家庭生計,所以從不教育他。

他們這些孩子不聽話了,一頓鞋底暴打就是。

麵對男人即將有的教育,他低著頭,不敢開口,也不敢認錯。

男人溫和蹲在他麵前,與他講了自己小時候做過的錯事:頑皮摔壞了姐姐的陶瓷娃娃,輟學惹母親生氣,喜歡上不該喜歡的人……

最後摸著他的頭,凝望著他的眼睛,誇他依舊是好孩子,隻是做錯了事而已,開著車帶著他去了小超市,幫他賠了這麼多年以來欠的所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