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霍爺的狗滾出來(1 / 2)

燈火敞明的酒吧,可不是什麼好出處,因為燈光太清楚,那些上了年紀,或者長得醜,想來找快樂的家夥不能渾水摸魚,隻有燈光朦朧,才能帶給人一種朦朧的美,仿若置身於山水之間,你看得見,卻摸不著,吊人胃口,令人欲罷不能,在酒精的作用下,產生荷爾蒙。

現在淩岩是發自內心感謝這敞亮的燈光,讓他看見眼前的少女,雖然她不施粉黛,可是她的美毋庸置疑。

女孩就在那裏喝著酒,她或許稱不上女孩了,因為沒有哪個女孩像她一樣,一杯一杯喝著酒,心中似乎有華不解的委屈,她的心藏得很深,淩岩赤裸裸的目光居然沒有引起她絲毫的注意,她風姿綽約,在燈光之下,如同被霧遮掩,宛若洛水之畔的女神,冷豔無雙,看似嬌柔,實則堅強。

“歡樂聚,離別苦,就中更多癡兒女。”

“秋風清,秋月明,落葉聚還散,寒鴉棲複驚。相似相見知何日,此時此夜難為情。”

“愛是搶不來的,也是勉強不來的,愛在愛其中,在愛中亡。”

“風陵渡口一相遇,一見楊過誤終身。”

淩岩心中頗受感慨,一連說了數句喜愛的詩文,這是他最愛的詩文,可是他覺得這遠遠不夠,他喝了酒,腦子卻昏昏沉沉,他想要用最後的記憶將女孩最美的一麵深深烙印在腦海中,如果將來他還有機會,他一定要找到她,告訴她,自己想要跟她在一起,一生一世一輩子,永遠不分離。

他手機就在兜裏,可是他沒有拿出來,他想要留一份念想,手機拍出來的圖片固然可以讓他日夜思念,但他希望自己心裏的記憶能隨著時間念想愈加完美,而不是空對著冰冷的手機屏幕發呆。

淩岩的眼神至始至終都沒有離開過少女,他喝醉了,可自己的心已然熾烈如火,在熊熊燃燒,不曾停歇。

眼中的火焰在跳動,口裏的酒喝得越多,就愈讓他難受,突然間,他動了,因為眼前的少女起身了,在無形之間,她的一舉一動都牽扯著他的心。

她稍微退了一步,這一退,瞬間就讓淩岩的心停了半拍,他終於看清了少女的真容,比鮮花還嬌美,即便是傳說中的仙子也不如她。

外麵傳來紛亂的腳步聲,幾個一身痞氣的青年走了進來,口中叫囔著,“媽的,老板呢?滾出來。”

淩岩不悅,不過他的目光沒有離開過少女,嫉惡如仇的他隻想珍惜嬌豔的美人,其他的一切就讓它隨風而逝吧!

“你們好,怎麼有什麼事情嗎?需要喝酒嗎?今日酒水免費。”從心走了出來,露出黑人特有,且看起來人畜無害的笑容。

豈不知這種笑容在那些混混眼中,變成了他們眼中囂張跋扈的本錢,他們看見從心時,還有些害怕,畢竟那是高大的黑人,像他們這種每日耍橫討生活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學會察言觀色,見到眼前黑人一副老實本分的樣子,他們的心頓時有了底。

“哼,好大的膽子,你知道這裏是誰罩著的嗎?這裏是霍爺罩著的。”

“在這裏開酒吧,居然不跟我們霍爺打聲招呼,你個黑毛驢子想死是不是?”

外免一共進來了五名混混,他們盡量擺出一副窮凶極惡的樣子,其實最高的不過一米七,比起兩米多的從心跟小孩無異。

從心卻不想跟他們計較,傻愣地點點頭,用字正腔圓的中文答道,“你們等等哈,我這就去取!”

那五人露出勝利的笑容,他們轉而在酒吧中轉悠,酒吧的裝修中規中矩,他們卻看得直皺眉頭。

“黑人真是蠢,這種酒吧能掙錢才有鬼,連個炮都不能約。”一名混混看到牆上貼著禁煙標誌,譏諷一笑。

“黑人有腦子才怪,把店開在巷子裏,要不是我們眼尖,恐怕都不知道這裏是個酒吧,你還指望有女的……”

一名混混正在譏笑,忽然間,他停止了,酒吧中的人本來就不多,一目了然,除了淩岩之外,就隻有那女孩了,一名長得好看的美女不管在何時何地都能在第一時間吸引人的目光。

“嗨,你好呀,美女!”那名混混已經走了上去。

淩岩憤怒地起身,幾個跨步就來到他的身側,二話不說就抬腿一踢。

混混猝不及防,如同炮彈一樣砸在牆上。

“你幹什麼?”其他幾人驚了,衝著淩岩喝道。

“幹你!”淩岩回道。

他從來不問候別人父母,他隻罵自己的父母,畢竟出了娘胎就沒見過自己的父母,有什麼不能罵的?他見過許多人,救過許多人,有些人當混混是迫不得已,有些人當混混天性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