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為什麼被安上了通敵的罪名?

喬治·雅克·丹東(Gees-Jaton,1759~1794),早年是法國的一名普通律師,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後,他作為候選人進入議會,先後擔任著名的科爾得利俱樂部副主席,共和政府的司法部長等職。與革命家馬拉、羅伯斯庇爾並稱為法國資產階級激進派政治團體雅各賓派的“三巨頭”,為拯救法國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1794年,丹東卻被扣上了“通敵”的帽子,被捕入獄,並在同年被判處死刑。

丹東真的通敵叛國了嗎?為什麼這樣一個為法國作出傑出貢獻的人卻會通敵叛國呢?這些問題引起了人們的思考,丹東案也成了世界史上的謎案之一。

法國大革命時期,許多不安定的因素一直威脅著新生派資產階級政權,國家政治動蕩不安,風雲變幻。特別是一批波旁王朝的流亡貴族更是勾結國外封建反動勢力,妄圖一舉擊垮新生政權。同時,法國的共和政府也對外界的一切變化保持著高度警惕,為了穩固國家政權,防止國家機密泄漏,共和政府組建了著名的公安委員會法庭,用以打擊舊王族保王黨勢力的殘餘分子與一些間諜的破壞。

不過,法國的政局並沒有因此而變得平穩,相反各黨派間的矛盾越來越複雜,動不動就會以“通敵”罪對待持不同政見的人。1793~1794年為雅各賓派專政時期,這種打擊方式更是極端化,他們連自己的領袖人物也不放過,丹東就是被打擊的典型範例。雅各賓派專政建立後,丹東主張對外修和,對內實行法治,提倡寬容和人道主義。這一政治主張立刻遭到了同為領導人的羅伯斯庇爾、聖茹斯特等人的反對,雅各賓派內部也因此出現了分歧。

1794年3月30日,聖茹斯特指控丹東犯了通敵罪,因為丹東勾結政治家米拉波收取王室的賄賂,密謀協助國王路易十六出逃。而且他以丹東的政治主張為依據,認為丹東與溫和的共和派——吉倫特派結盟,主張對敵人和解與寬容,又與可疑的外國人勾搭,把得來的財產裝入自己的腰包。丹東對聖茹斯特的一連串指控,進行了激烈的辯解,表示他對國家一直赤膽忠心,絕對不會因為錢財出賣自己的靈魂。

但是,丹東的這些辯解並不能逃脫對他的刑罰。1794年4月5日,這位為法國的共和政府、為雅各賓派作出重大貢獻的政治家,以通敵叛國、危害共和國安全的罪名被判處死刑。

關於丹東通敵的罪名,雅各賓派並沒有拿出充分的證據,似乎真相被掩蓋了起來,案件變得疑點重重,撲朔迷離。怎樣去找到真相,判斷他是否真的犯了通敵罪呢?根據聖茹斯特的指控,我們隻能關注一下他在法國大革命時期急劇膨脹的個人財富了。

法國大革命時期,社會上一直流傳著這樣一個詞——“庇特的黃金”。“庇特”是當時英國的首相威廉·庇特,人們一直認為,當時英國政府出錢給一些法國流亡貴族,用以支持他們的特務活動,顛覆四麵危機的法國共和政府。丹東就被認為是接受庇特黃金的間諜之一,人們覺得他早已經因為錢把自己出賣了,因此人們常常叫他“皇室走狗”“密探”“英國間諜”等。雖然當時科爾得利俱樂部主動出來幫他寫陳情書,平息了流言,但是人們還是對丹東大批個人財產的由來十分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