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老同誌 (五)
老同誌是山東沂蒙山區貧農的兒子,全家被地主老財欺壓了四代,從小結下刻骨仇恨。
在一個春暖花開的日子,夥同另一位下中農的孩子,把地主家的七兒子誆騙進山,玩“楞不楞“遊戲,現在稱作捉迷藏。
耍了一會,兄弟倆一起把地主的七兒子打倒在地。本想先出口惡氣,之後用大石頭砍死他。沒曾想到,地主的兒子摔倒時,後腦殼正好撞到一塊山石,當場口吐白沫,抖動了幾下,翻了白眼。
把兩個孩子嚇得慌神了,使勁搖動那個軟綿綿的身子,就是搖不醒,越搖越怕。
“死了吧?”葫蘆問。葫蘆驚訝老同誌當時能有用石頭斃命的想法,也夠猛地呀。
“可不,摸摸嘴和鼻孔,沒氣啦!”老同誌深吸了一口煙,吐出一大口青煙。
“我們原來是準備把他弄死的,隻是沒想到來會如此突然,死亡立刻降臨,還沒動石頭,他自己就找準了石頭,一下就走了。及時解脫了地主的七兒子,讓他少受死前的痛苦折磨。我們原打算用石頭把他腦袋砸破,但也不知道怎麼能有把握。沒有人教,也沒有幹過,隻是聽大人罵人用“石頭砍死你”,知道石頭能要人命。”
此時,葫蘆看見老同誌臉上有一絲自責的神態在煙霧繚繞中掠過,葫蘆斷定老同誌當時的行為是有一定衝動成分,也不排除階級仇,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那是黑暗的年代,底層人看不到任何光明。
當年,這類故事何止老同誌一人,葫蘆聽得多了,有壓迫就有反抗,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足為奇。不過在行使暴力超越法度,個人既是承擔案犯責任同時承擔法官裁決雙重身份情況之下,法理已經不重要,天理和道義是最終標準。四代人被你家欺壓,誰幹呀。你大魚大肉,人家西北風,能行嗎。這就是天理難容,這就是殺人有理,合天理,行人道。這就是造反有理。馬克思主義的道理,千頭萬緒,歸根一句話,就是造反有理。
倆人被突如其來的災難嚇哭了,當時老同誌十四歲,另一位十五歲。都成了過失殺人,沒來得及實施殺戮,待被殺人已經一步登天走了。省去了許多繁雜的審批手續和資質考核,殺人者未到殺人年齡,是否受過殺人專業訓練,殺人導師是否合法,殺人資格證是否有主管部門備案,殺人學曆證書是否有統一編碼,殺人職稱證書知否符合達到執法標準,是否有縣以上單位的殺人榮譽證書,殺人批準書的複印件是否加蓋公章領導簽字後存放檔案室。
兩個孩子過了好久才清醒過來,看來老天爺成全了他們的想法,快速結束戰鬥,立刻滿足了幾代人的心願,使一件很艱難的凶殺變得容易。
貧富雙方同時讓對方比較輕鬆地接受了最終結果。
兩位殺人罪犯對下一步逃跑,投奔五星紅旗,一把淚一把鼻涕地你一言我一語。最後也沒有什麼更好的主意,兩個人的腦袋已經轉不動了,亂糟糟的。還是按照原定的方案去做,計劃維持不變。
這個計劃是兩個孩子私下認真研究了半年之久的了。是參照一位來山裏的教書先生講過的其他地方的成功實踐,複製而來。很有把握,萬無一失。先就地把屍體掩蓋起來,之後,離開家鄉,投奔“共匪。”,不能告訴任何人,將來帶著"共匪"回來,把地主老財全家人腦袋搬家,為自己苦難全家和祖宗及全村苦難鄉親報仇雪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