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死地攥著那一枚戒指,這枚戒指是我在讀書的時候,用暑假打工的兩個月工錢,再加上我媽我以往每一年的壓歲錢買給林白的生日禮物,那個時候她覺得太貴,好說歹說,最後我還是強給她帶上的。
戒指一共有兩枚,戒指內部有刻字,是我和林白名字的縮寫,她的那一枚,她的名字在前,我的這枚,我的名字在前,不會錯的,在那具骸骨前發現的戒指,是林白的。
我的情緒此時已經到了極端,隻是我一直忍著沒有發作出來而已,可我盡管再控製自己的情緒,旁邊的人也能夠看得出來,更別說跟我共事三年的周今了。
我深吸了口氣,告訴自己要冷靜,一定要冷靜,心中的激蕩才下去了一點。
我挪動沉重的腳步,緩緩地走到了那具骸骨麵前,在蹲下身子的那一刻,我的腦袋始終都是空白的。
“老大,你不帶手套麼?”周今從旁遞過一雙塑膠手套,擔心的說到。
我沒有搭理他,徒手觸摸著著具骸骨,可當我觸碰到這具骸骨的手腕骨的時候,卻發現她的手腕腕骨非常光滑。
下一刻,我又從這具屍體麵前站了起來,原本僵硬的身體,也終於放鬆了起來。
“這不是林白,我和林白剛認識的時候,她曾經因為救一個小姑娘,把自己手腕腕骨摔成了粉碎性骨折,養了接近三個月才養好,但是這具骸骨的手腕腕骨非常完好。”我開口看著這具骸骨的手腕,緩緩的說道。
周今聽罷,馬上蹲下了身子,帶上塑膠手套就在這具骸骨的手腕上摸了起來,緊接著,他驚喜的抬著腦袋,不敢置信的看著我。
我的內心終究恢複了平靜,隻不過,這一枚戒指,怎麼會出現在這具骸骨手指之上的?
林白沒有丟三落四的習慣,而且,林白也從來沒有摘下過這枚戒指,難道,是有人拿走了她的戒指據為己有麼?
我想來想去,還是想不通,但有一點我很清楚,這個人,一定不是林白。
這一次也難為了張中一,二十六具屍體還紋絲未動,這剛接到消息,來到了那間實驗室內興奮了一會兒之後,又被我們拉到了化學工廠看了一眼那兩具骸骨。
說實話,如果用眼神可以殺人的話,我想我早就死幾百次了。
“喉部骨裂,死前有掙紮過的痕跡,從喉部到肋骨,骨頭呈微黑狀,相信死亡之前曾吸食過某種毒氣,兩具屍體都是女性骸骨,年紀大約在二十三歲左右,死亡時間,應該和那些幹屍是同一年,哦對了,在實驗室發現的那兩具屍體的年齡大約也都在二十三歲左右,我初步推算,死亡時間應該在三個月之前,也就是六月份左右,所以,應該是兩個案子。”張中一摸了摸這兩幅骸骨,抬頭看著我說道。
和我想的一樣,這的確是兩個案子,兩具女性骸骨和幹屍博物館內的那二十六具幹屍的死亡時間是同一時間,我暫且將他們歸為第一個案子,而第二個案子,則是實驗室內的那三具被福爾馬林浸泡的三具女屍。
兩個案子有很多共同點,死者大多都是二十三歲上下的年輕女性,死亡地點都在南山,而他們每一個人,都曾經在那間實驗室內進行了短暫的停留。
我自主的將兩個案子的凶手歸並為一個,但,如果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凶手也有可能是不同的兩人。
要殺人的話,無疑是第一個案子的殺人方式更為刺激,像心理變態的人,他們往往都會追求刺激,他們不會把殺人當成殺人,更多的,偏向於藝術,說實話,我們將那間廠房稱之為幹屍博物館,不是沒有道理的,當那間廠房大門被打開的那一瞬間,我的確被震撼到了,這或許,也是凶手當時將她們製作成幹屍的其中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