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錢,沒身份證,沒有親人,孤零零流浪在諾大的城市裏,卻無家可歸。
我窩在天橋下避雨,去飯店門口拾殘羹剩飯,就這樣食不果腹的衣不遮體的過了很多個日夜,具體有多久我也記不清了。
隻知道當我再一次恢複神智的時候,我是站在警察局的,我甚至連自己是什麼時候失去神誌的都不知道。
站在警察局裏,我光著腳,渾身惡臭,手裏握著一雙布鞋。警察問我父親叫什麼,我搖搖頭,又問我母親叫什麼,我想了想媽媽的樣子和她說過的話,接著搖頭。
有一個警察疑惑,和另一個同事說是不是一個啞巴?另一個同事撇了撇嘴,然後打開電腦對那個同事說,查查戶籍就知道了,估計是走丟了。
有人給我端來了一杯熱水,那透明杯子裏的開水冒著熱氣,不知覺間,淚水又一次氤氳在眼眶裏。
這樣溫暖的場麵,似曾相識,我卻無幸得之。
她叫關琳,是第六礦區的戶,現在的撫養人姓何,叫……
我這才突然明白,我這輩子是逃不掉了,我聽到他們商量著怎麼把我送回去,怎麼才能聯係到繼父……
我張大嘴巴,想要告訴他們我不想回去,不能回去,可是什麼也沒說出來,隻是哇地一聲哭了。幾個警察手忙腳亂地幫我擦淚,拿著糖哄我開心,又幫我找來了兩件幹淨衣服,讓我去洗手間換上,可是我的哭泣還是沒有止住。
他打我。最終我隻說出了這三個字,我沒有辦法把繼父擰我下體,猥褻我的事情說給幾個警察叔叔聽,也沒有辦法讓他們知道,他是怎麼對我和鄭嫣的,我說不出口。那是我僅有的最後一點自尊。
一個警察打了繼父的電話,半個小時後,繼父滿頭大汗地跑進了警察局。看到我,就一把把我抱在懷裏,左摸摸右瞧瞧地問,關琳你怎麼樣?有沒有受傷啊,爸爸都擔心死你了。
我心裏泛起一陣惡心,覺得眼前這個男人實在是像是一個狐狸,他的心和臉永遠不可能是一種表情。
警察問怎麼回事,繼父就編了一個彌天大謊,他哭著說媽媽不要我們了,把我丟給了他,他一個大男人又當爹又當媽拉扯兩個孩子,有時候難免脾氣暴躁,沒想到我一氣之下就離家出走,這些日子他都找瘋了。
說完,他還拿出一張尋人啟事,上麵是我的一張照片。
那張照片是在我十歲時,媽媽帶我照的唯一一張照片,照片裏的我,害羞地就像是一株剛剛出芽的含羞草。
我突然哭了,哭的泣不成聲,躲在一位警察叔叔後麵不肯出來。
繼父拉我的手,暗暗地使力道捏我,我搖著頭哭喊著,我不回去,我不想回去,警察叔叔你們救救我,救救我!
幾個警察不明白我為什麼這麼抵觸繼父,隻是一個勁地勸我,小姑娘你還太小,必須有監護人撫養才能上學,才能正常生活。繼父有什麼不對,我們批評他,可是你不能不回家。
繼父一個勁地點頭,十分虛心地說,我向琳琳道歉,我這個父親當的不稱職。
我被他拖著走出了警察局,當我回頭用十分淒惶的目光看著那些叔叔的時候,他們已經又在為新的人排憂解難了。
我被推進了汽車,重新帶回了那個家,那個地獄一樣的家。
我知道,這一次繼父肯定會狠狠地懲罰我,但我不知知道,他會用什麼樣的方式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