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管理不是搞時間的平均分配
在提到時間管理的時候,很多人都存在一個誤區,在他們看來,時間管理似乎就是時間的平均分配,即把每天需要做的事情羅列和整理出來,然後把時間全部分配到每項工作當中。這種想法的核心思想在於24小時之內將所有的事情做完,而且保證每件事情都可以得到一定的時間保障。
但事實上,平均分配根本就不現實,想要在一天內做完所有事情也不現實,真正的時間管理並不是為了分配時間,而是為了提高時間的利用效率,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首先時間是非常有限且寶貴的,因此我們需要考慮的是將這些寶貴的時間消耗在那些最有價值的事情上,提高那些時間的利用效率和價值。如果將時間一點點分配到不同的工作任務和事情上,實際上極大地分散了時間的價值。
一個人每天要做的事情實在太多了,在工作中,我們可能有一大堆的工作任務,包括整理文件、回複郵件、給老板打印文件、和同事一起討論方案,或者想辦法做好計劃,這些工作不可能全部都必須做完,一切以我們是否有足夠的時間為主,一切以我們是否能夠提前做好自己需要去做的那些重要的事情為基礎,如果我們一整天都必須集中精力做好某一件大事,那麼其餘的工作就沒有必要再去計較了。
正如同前麵所說的一樣,我們在一天中可能隻需要做3~4件重要的工作,或者隻需要將6件大事優先羅列出來予以解決,至於其他一些不重要的工作,我們根本沒有必要在時間短缺的情況下花費時間去做。如果我們試圖將一天之內的十幾件事情都納入計劃和安排之中,那麼時間就會顯得很緊湊,一旦我們將時間分配到那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上,就意味著我們花在重要事情上的時間會被極大地壓縮,這種壓縮往往會影響我們的工作效率,畢竟當我們減少對某項工作的投入後,相應的產出也會減少。
就像公司裏的主管一樣,隻需要負責做好公司部門內的管理工作即可,可以說一整天都可以將大部分精力用在管理工作之中,這個時候他們的管理往往會達到一個比較高的水準。一旦新的部門經理上任後,要求主管必須到生產線上工作,也就是兼做管理和生產,從表麵上看,主管似乎可以身兼多職,每天都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可是當時間被分配在更多的工作任務中之後,原有的管理時間被壓縮了,各個方麵的投入也會相應地減少,最終導致管理不到位,這時候整個管理活動就容易出現問題。重要的是,主管的主要任務以及發揮價值的地方原本就是管理崗位,在這個位置上,他才能夠創造出更大的價值,他的時間利用才變得更有意義,而生產多少東西並不是他應該考慮的事情,更不是他所擅長的事情。
更為直觀地說,如果一個員工每天做某一項工作A可以為公司創造2萬元的價值,而且這項工作並不是幾分鍾或者幾個小時就可以完成的,往往需要耗費一整天的時間。而做其他事情雖然也能創造價值,但是價值比較低,如完成任務B將會創造200元的價值,完成任務C隻能創造180元的價值,而做其他類型的工作,所創造的價值更低。那麼,公司最好還是安排員工一天之內先做任務A,如果是花2個小時做任務A,2個小時做任務B,2個小時完成任務C,再花費幾個小時分別做其他工作,那麼這些不同任務相加後,所創造的價值將遠遠低於2萬元。
很顯然,搞平衡、搞分配都不是時間管理的主要目的,也不能體現時間管理的本質問題,如果我們覺得隻有把所有工作做完了,時間才不會被浪費掉,那麼我們反而更容易造成嚴重的浪費。因為每天真正能夠產生意義和價值的工作也就那麼幾件,多數工作時間處於一個低價值的狀態,平均主義隻會稀釋那些用在重要事情上的時間,並且讓時間變得更不值錢。
由於工作性質不同、難易程度也不相同,主觀地進行時間的分配其實並不科學,工作中也不需要大搞平均主義,最好的時間管理法就是在最佳的時間段做最有價值的事情,這樣才能放大時間的價值。在時間管理中,平均分配是一個錯誤的命題,平衡也是一個偽命題,在多數時候,我們是不需要讓所有的工作項目達成一個基本的平衡狀態的,也不需要刻意讓所有的時間被平均切分成好幾個選項。將時間平均分配在各項工作中既不現實也不劃算,隻有將自己的時間資源集中起來,運用到一個優先的事項中,我們才能夠將時間的利用價值發揮到最大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