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離開學校的那一天(1 / 3)

我到教室的時候,第一節課已經開始15分鍾了,數學老師正在暴跳如雷地敲著黑板:

“第一題,送分題啊同學們!竟然有一半都錯了,你們告訴我,為什麼會選B……”

所有同學都不吭聲,低著頭猛做筆記,似乎沒人發現我。

數學老師看到我的表情倒是有點吃驚,也許是從班主任那裏聽說我爸出事了,已經做好我十天半個月不回來的準備。

平常的他是個脾氣火暴得不得了的人,今天竟然把要罵我的話生生咽了回去。

我沒說什麼,領了卷子往座位上走。

陸陸續續,有同學轉過頭看了看我。那種眼神不是關心,而是一種“她怎麼又回來了”的危機感。

我們班算是年級裏12個班成績排名靠後的,初二時學校按照期末考試成績重新分班,我們班剛好就是7班。初中升高中70%的升學率對我們來說,就是危險邊緣,隻要是誰一不小心就會和高中Say byebye。

重點學校是一種很殘酷的存在,競爭意識會在中考的時候達到頂峰。

我的桌上堆滿了前後左右同學的課本,他們有點不情願地拿開給我騰出位子。

“這一次汪旺旺考得不錯啊,110分,遠高於年級平均分,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她開竅了!連……”數學老師磕絆了一下,把我家的事咽了回去,“……總之,能夠放下一切回來上課,可見她已經意識到,考不上高中,就考不上大學;考不上大學—一輩子就沒有出息……”

數學老師開始喋喋不休地講一些關於前途和未來的廢話,有些同學放下筆,朝我這兒看過來。

又多了一個競爭對手。這是我從他們的眼神裏讀到的信息。

從書包裏掏筆記本時,才想起前天跟Polo衫叔叔在車上搏鬥的時候,筆盒已經和BP機一起光榮犧牲了。

“能不能借我一支筆?”我小聲問同桌。

實際上我們並沒有同桌多久,學校實行的是每個月按成績重新排位的製度,我是上禮拜剛調上來的。

“……我隻有一支。”她小聲說了一句,握緊了自己的筆,同時用手肘護了護筆記本。

隱約看見她的分數,91分。

我又低聲向周圍的同學借筆,可他們要麼假裝沒聽到,要麼說沒有。後座的男生,從地上滾了一支鉛筆給我。

初中從入學開始就被教育這個社會的殘酷,分班,按成績排座,都是為了讓我們明白成績決定一切。一個人的身份、地位受到的重視,都來自你是哪個班,你坐在哪。

似乎這個世界隻有黑和白,好好讀書考高中大學才是成為人上人的唯一正途,否則就會過著低人一等的生活。

“你們以後到社會上就明白了!”每次講到這兒,老師都會語重心長地說。

可我隻是一個初中生,坐在我身邊的同學對我避之不及,這讓我難受極了,也許我們根本算不上朋友或同學,隻是競爭對手而已。

下課了,我呆呆地坐在座位上。周圍的同學有的在整理筆記,有的在做模擬試卷,我想找個人說說話,但似乎大家都在忙。我才兩天沒來上學,就突然變成了這個班的陌生人。

是不是兩天前的我,也和他們一樣呢?我心裏默默地想。

下課忙著整理筆記,放學往輔導班跑,我也從來沒在乎過身邊的人有什麼變化,他們的開心和憂愁,在我看來都是別人的事。

反正也要退學了,下節課我索性也沒上,上課鈴響之前就收拾書包離開了課室,想趁著最後的時間在校園裏轉轉。

下雨了。

包裏沒傘,我把剛才的模擬試卷掏出來蓋在頭上。然而沒多少用,不一會兒卷子上的鋼筆字跡被雨水一沾,就化成了一朵朵藍色的小花。

“喂……”

有人在後麵輕輕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轉過頭,看見一個高高的男孩子,理了一個板寸,有點兒瘦弱,套著一件寬大的校服外套,腳上一雙新的回力鞋。

“同學有事嗎?”我問。

“你還記得我嗎?”他有點靦腆,說這句話的時候臉微微發紅。

我歪著腦袋看了看他,是有點麵熟,似乎以前見過的,但我喊不出名字。

“我是張朋呀,咱們分班之前是同班。你坐六排四行,我是七排八行。”他擔心我想不起來,又說,“岩明均的漫畫,記得了嗎?”

他這麼一說我就有印象了。

他是分班之前的同學,一個也喜歡看漫畫的男孩子。

我在初三之前的人生,概括起來就是吃飯睡覺拉屎看漫畫。無論上什麼課,對我來說無非就是漫畫上蓋一本不同的書罷了。學校外麵大大小小的漫畫店老板都是我的老相識,從熱血到少女到少男到恐怖,隻要能說得出名字、市麵上有的漫畫我都看過。

但我和張朋從來沒說過話,印象中那時候他就很高了,老師為了不讓他擋住其他人,就把他調到後麵坐。

高個兒星人和矮子星人的生活是注定生活在兩顆星球的。尤其是我的名字注定了我四肢著地,怎麼都比別人矮一頭。

偶爾我會在漫畫店碰到張朋,也就是點頭之交而已。但那時候的小孩,哪個不喜歡看漫畫,點頭之交太多了,我也就沒咋注意。

初二最喜歡的漫畫家是岩明均,就差沒去賣血攢錢買他的《寄生獸》了。《寄生獸》講了一個高中生被天外孢子寄生在手臂上的故事,我當時沉浸在這個故事中無法自拔,每天的日常就是去問書店老板上新沒。

我的思緒飄回一年前,和高個兒星人最近的一次交集,就是在上回刮八號台風的那天。

明知道跑到公交車站不可能了,我拚盡全力在傾盆大雨落下的前一秒衝進漫畫店,嘿嘿,這次還不能免費看嗎?反正我沒傘走不了。

漫畫店老板一百萬分無奈地看了我一眼,念在我是多年老主顧的麵子上沒好意思趕我走,我衝到書架前就拿起了《寄生獸》最新一期。

幾乎和我同時伸向書架的,還有另一隻手。

哎呀,這又不是愛情,看看你們以為猜透一切的小眼神兒。

那隻手來自於一個高年級的女生,比我高一個頭,長得一臉凶相,非要說是她先到先得。

但她忘記了我也是女的,我搶不過她,但我可以撕×呀。

就在我和她大戰三百回合的時候,我發現張朋正蹲在角落裏看書。他拿著的是《寄生獸》的第一冊。

我忘了當時是怎麼撕的了,但中學生嘛,都是互相吹牛自己在學校外麵有“人”,然後搶老板的電話打給傳說中的“大佬”,讓“大佬”來胖揍對方之類的。

求老板的心理陰影麵積。

暴雨下了三個小時,就在我和高年級女生撕×的期間,張朋默默地把《寄生獸》看完了。當時能記住他,是覺得這男的太慫了,明知道我是他同學,還選擇性無視我。

“好……好久不見……”我露出一個比哭都難看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