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2章 反戈一擊(下)(2 / 2)

與此同時,厲元朗正向郭啟安解釋。

這些材料,是在他參加晚宴的前一刻才拿到,來不及彙報,請郭啟安諒解。

郭啟安並沒過多追究。

不管過程如何,結果是好的就行。

“李高林的問題,來意那邊應該加緊推進,宜早不宜遲,時間長了,恐生出變數。”郭啟安喃喃自語。

這話是說給厲元朗聽的,也是他的下一步打算。

省紀委歸省委領導,簡來意再與厲元朗關係密切,可這是省委管轄的一畝三分地,厲元朗不方便插手。

事實證明,凡是這種阿諛奉承之人,肯定不幹淨,一查一個準。

從副縣長、縣長,再到如今的縣委書記,李高林在前農縣工作十年之久。

早已形成他自己的小圈子。

針紮不進,水潑不透。

但凡他決定的事,很少有人提出反對意見。

哪怕縣長都不行。

之前就有位縣長,對他獨斷專行的做法頗有微詞,常委會上,提出過不同意見。

結果不出三個月,縣長就被調走。

大家都看出李高林的能耐大,敢怒不敢言。

現在,省紀委帶走李高林之後,各種揭發信件鋪天蓋地,短短幾天工夫,多達上百條。

其中包括:違反有關規定精神,公務出行乘坐頭等艙,違規超標宴請,違規使用公車。

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

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收受禮金、禮品。

違反工作紀律,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

把權力當成斂財工具,任人唯親,任人唯利,以權謀私,違背社會公德。

其所作所為,在群眾和幹部中造成惡劣影響,敗壞幹部形象。

省紀委快刀斬亂麻,僅用不到一個月時間,李高林所有罪行紛紛落實,迅速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李高林的落馬,著實給羅謙的腦袋上挨了一記悶棍。

讓他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向省委做出深刻檢討,承認他的錯誤。

一晃,時間到了六月中旬。

隨著李高林出事,前農縣委書記一職,出現空缺。

本來,一個縣委書記還不至於引起省委注意。

可前農縣畢竟是漢林下轄縣,重要性不言而喻。

羅謙在李高林的問題上吃了虧,自然沒有參與人選的份兒。

郭啟安和厲元朗私下裏談話時,形成一致意見,這次將從省裏派人去前農。

一個是穩定局勢,彰顯省裏對前農縣的重視程度。

二一個,這裏是漢林市地盤,委派一名郭啟安或者厲元朗看中的同誌工作,對羅謙也能起到一定製約作用。

說明白點,這個人選不是郭啟安的人,就是厲元朗的。

郭啟安之前就有外放趙興的意思。

可趙興兼任省委副秘書長,出任一個縣委書記,大材小用。

趙興要去的話,必須兼任漢林市委常委。

思考再三,郭啟安決定暫時不動趙興。

希望有朝一日,安排趙興去一個地級市,擔任常務副市長或者組織部長之類的職務,對於趙興將來發展,大有幫助。

既然趙興不合適,那麼郭啟安就把注意力放在陳先身上。

他意味深長的問:“元朗,陳先同誌跟隨你好幾年了吧?”

厲元朗感觸道:“快五年了。”

郭啟安啟發說:“時間不短,是應該放出去鍛煉了。我看,不如派他去前農縣工作。”

其實,厲元朗考慮過這個問題。

前農距離漢林不算遠,一個小時的車程。

來往方便,照顧家庭和羅佳,影響也不是很大。

可厲元朗有他的擔憂之處。

羅謙不是一個心胸寬廣之人,接二連三的吃癟,他對厲元朗肯定抱有很大敵意。

陳先是厲元朗最信任的人,在羅謙手下工作,勢必要頂著巨大壓力,要遭受難以想象的困難。

陳先能不能適應,厲元朗心裏沒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