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查清真相(1 / 2)

蘇袖袖知道,季成安眼前的這個警察,沒有開玩笑。

他叫做北清遠。

是季成安初中兼高中同學,兩人關係很鐵,北清遠上完大學之後就考了國家的公安係統,然後考進了徐鎮的分局做警察。

他為人公正不阿,確實是人民的好公仆,也就這麼幾年的時間裏,立過數次功,從當初的一個小小的警員做到了現在的公安隊的隊長。

北清遠了解了一下事情的始末。

讓跟著他一起來的同事小汪去查了賬本。

沒多久,小汪就查好了賬本走了出來,說道,“今天早上供銷社七點半開始營業,一共賣出了四斤精細綿白砂糖,五瓶醬油,一斤食用鹽,加上三斤四兩大白兔奶糖,白砂糖九毛錢一斤共三塊六,醬油五毛錢一瓶共兩塊五,食用鹽兩毛錢一斤共兩毛,大白兔奶糖一塊二毛錢一斤共四塊零八分錢,一共是十塊三毛八分,櫃台裏的錢正好也是十塊三毛八分,沒有問題。”

一旁的肖芸立馬怔住了,心裏著急卻佯裝淡定,“不可能!警察同誌,你是不是弄錯了!”

聽到肖芸質疑的語氣,北清遠臉上閃過一抹不悅。

“怎麼,事情查的清清楚楚的擺在你眼前你不肯承認?你叫肖芸是吧?這件事情你是在誣陷好同誌,是違法的你知道嗎?”

肖芸聽他這麼說了,嚇了一跳,忙上前小心翼翼的說道,“警察同誌,我真的是為了公家好,這顧圓圓手上的錢,來曆不明……她們家什麼情況你們這邊隻要去一調查就能知道的一清二楚,我真的不是亂懷疑,也不是誣陷,真的!”

蘇袖袖看向了肖芸,“肖姐,人家圓圓姐自己的錢,是借的還是別人給的關你什麼事?你盯得這麼緊,莫非是你自己有什麼不好的想法,現在故意賊喊抓賊?”

“我沒有!”

肖芸著急得跺了跺腳,想要罵蘇袖袖又顧忌著季成安還在場。

蘇袖袖不再搭理肖芸,扭頭將視線放在了北清遠的身上,“警察同誌,這個叫肖芸的同誌惡意敗壞和汙蔑我的朋友顧圓圓,嚴重的損害了我們的聲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我和顧圓圓如果非要追究,肖芸應該是能被帶去警察局拘留的吧?”

蘇袖袖有些模糊的記得,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是在54年開始起草,79年正式通過的。

她前世裏認識的一個朋友是做律師的,兩人鬧嘴打鬧的時候,她經常將法律條款掛在嘴邊。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當中,確實是有這麼一條罪行,具體的應該是第兩百四十三條。

但是後來用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經過了幾次修訂,所以條款也比現在的多一些,現在的刑法這條罪名具體在第幾條她也不太清楚,估計非專業人士很少有清楚的。

她就這麼隨便一說,糊弄住這個叫肖芸的,給她一個教訓應該是沒問題的。

肖芸聽她這麼一說,有些急了眼,“不不不,我沒有,我不是惡意的,我就是為了公家好,大夥都看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