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黑石楠”,女,作家。
“黑石楠”是我的筆名,我的本名不重要,也不足掛齒。身邊的人都直呼我為“黑石楠”,男友和爸媽直接喊我“石楠”。除了簽合同和收寄包裹時,我會不自覺地掏出身份證確認一下,其餘大多時候,我連自言自語都稱自己為“黑石楠”。為此,我曾想到派出所改身份證,但一是嫌麻煩,二是我家的戶口本上並沒有姓“黑”的人,連後爸和弟媳婦算上也沒有。如若執意,又怕引來黑惡團夥的嫌疑,所以遲遲沒改。
這並不是好現象。
“這”,是指我和周圍的人都當我是“黑石楠”這件事。
有寫作經驗的朋友或者職業作家都能理解我這麼說的道理。就像我的成名作《作家》中寫道:“作家必須給自己起個筆名,否則就無法成為真正的作家。筆名和真名的價值在於,它可以將作者主體一劈為二,分割成為兩個部分,即精神主體和現實主體。精神主體用來創作,現實主體則讓作家能存活在當下。肉體支撐精神,精神反作用於肉體。二者如陰陽太極,相生相克。《人間詞話》中有雲:‘入乎其內,出乎其外。’作家分不清精神與現實,無法分裂,就分不清現實與虛構,以至於無法很好地生活,進而不能更好地創作。”
上述這段話,引起無數寫作者的共鳴,一時被奉為經典,這就足以成為“黑石楠”之事不好處理的理論佐證。因此,我一直覺得自己的寫作和生活有問題,但問題在哪兒,卻不得而知。
今天,淩晨四點我就早早起床,徹夜未眠卻並非失眠——每次我要睡著的時候,就會被自己的哈欠弄醒——這個問題困擾我數月有餘,而這隻是我諸多問題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同時,也是最明顯的一件。除了這個,我近來麵臨的最大問題,莫過於剽竊案了。
是的。我遇到了所有知名作家相同的問題:遭人剽竊。同時,剽竊案又仿佛一劑強心針,有如鮮紅的雞血注入了我跳動不規律的心髒。那感覺就像是作者在地攤上看到自己的盜版書一樣痛並快樂著。痛的是,自己的利益受損;快樂的是,自己終於火了。在這個出版環境中,書不賣上三萬本是沒人盜版的,盜版了也是賠錢,除非哪個盜版書商狗急跳牆,冒著進局子的風險賠本賺吆喝。
淩晨四點起來,主要是起草一封律師函,可以正式起訴剽竊者。實際上,我並非律師,法律知識也極為有限——你們知道我沒有正式職業,雖然這個社會環境很難造就職業作家。其實我也是被逼無奈,才走上了全職作家的道路,理由你們會在後麵看到。我之所以親自寫律師函,是因為無法容忍正式律師替我捉刀——即便是我那個當律師的弟弟。我總覺得,凡是與文字相關的事情都應該親力親為,錢都不是問題,一個月的零花錢就夠開幾家律師事務所了,我無法容忍的是別人玷汙與我相關的文字感覺。
我這封律師函的主要目的,也並非對簿公堂,而是要拿給那個剽竊者看。我要在氣勢上先壓倒他。之前他三番五次地要找我談話,我都置之不理。我的不屑和冷漠似乎助長了他的囂張氣焰,讓他誤以為我怕陷於官司的泥淖而主動認栽。其實我沒有,我隻是在默默地搜集所有可能的證據而已,同時,我找了私家偵探調查他的底細。這個人獨來獨往,形單影隻,不善於社交,很難摸透,所以私家偵探著實花費了一些工夫——這一點倒跟我的成名作《作家》中主人公的風格很像,但他並非主人公,因為那個主人公是我自己。
而此時,我用了大概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起草完了律師函。然後我用了大概不到兩秒的時間就把律師函撕了——我始終對我的文字不滿意。
我對文字的感覺很難一言以蔽之,如果非要描述,我寧願把它比作愛情:距離越遠,越是想念。文字整天盤旋在我的腦海中,揮之不去。一言一行都會在我的腦海中轉化為文字。但一旦提起筆,落在紙上,就讓人厭惡,而且顯得殘缺而片麵,就如愛情落到了婚姻,讓人厭倦。這也是我從來不將自己的作品拿出去發表的原因,雖然會不斷接到約稿的電話和短信,但是我沒主動發表過一篇文章。我的成名作《作家》麵市,還是因為那個剽竊我作品的家夥。他不僅堂而皇之地將我的作品發表,而且署上了“黑石楠”的名字。
撕掉律師函,我隻準備好了已經被塑封的手稿。這是證明我著作權最有力的證據。它就足夠了。
早上六點,我要下樓吃早餐,等弟弟起床上班的時候給他打個電話。我不準備告訴他我這次的行蹤,否則他會一如既往地阻止我,他們一直覺得我不善言辭,不宜出席這種場合。我隻是想告訴他……
我還沒想好要告訴他什麼,但是現在,我出發了。
另外,在出發之前,我隨身帶上了一把水果刀,長一寸有餘。我預感到,二十四個小時後,它能派上用場。
2
黑石楠在咖啡店見到了那個長期剽竊她作品的家夥。咖啡廳是個露天場院,分散著六把大花遮陽傘,黑石楠坐在最裏麵的一把傘下。其餘五張桌子沒人。
剛開始是一個身材臃腫、長發披肩的邋遢男人邁進院子,在裏麵繞了一圈兒,經過黑石楠的身邊,確定沒有其餘的人,最後掃了她一眼。黑石楠察覺到這個邋遢男人眼神中流露出一種驚恐,也就是這目光,讓黑石楠斷定這個男人就是他——之前,黑石楠以為自己等的是個女人,至少跟她一樣,有在《作家》中所刻畫的栗色頭發和淡淡的眼線,至少,她要有高跟鞋。但經過黑石楠麵前的,確實是個邋遢的男人,髒兮兮的平底洞洞鞋,粉色的大T恤也掩蓋不住肚子的拋物線。他偽裝得很好,但是眼神出賣了他的怯懦。
男人扭身疾走,黑石楠斷定男人已認出自己並打算倉皇而逃,於是立即起身叫住他。
“黑石楠?”
男人站定扭頭:“那是我的筆名。”
“真巧!我也是。看來我們有得聊了,”黑石楠伸出手,指向對麵的位子,“請坐!”
“您是?”男人問。
“黑石楠!我剛才告訴你了。”
男人愣了兩秒:“啊?你是叫我嗎?你剛才告訴我什麼?”
“我沒叫你,我說我叫‘黑石楠’。你呢?”
“我真名叫白石楠。”
“哈……哈哈,”黑石楠沒忍住樂出來,“你叫‘白石楠’,那你為什麼老是剽竊我的文章,還署上我的名字?”
“我真名是‘白石楠’,但一直用‘黑石楠’發文章。我沒剽竊過誰的文章,也沒發現誰剽竊了我的文章。”
“你當然沒發現誰剽竊了你的文章,因為你一直在剽竊我的文章,並一直署著我‘黑石楠’的名字。”
白石楠臉上的表情與其說很難描述,像尷尬,又像難堪,更像恐懼,毋寧說,是三種表情的交集。他看著黑石楠,似乎並不理解她在說什麼。白石楠眉頭緊皺:“我並不知道自己剽竊了誰的文章,反而是你,老糾纏著我,說我剽竊了你的文章。”
黑石楠仿佛一瞬間被激怒了。她從名牌挎包中拿出了塑封好的手寫稿,整整一摞,重重地摔在桌子上:“這就是我寫《作家》時的手稿,為了保存證據,我都塑封了起來,你自己看吧。”拿出手稿後,黑石楠的手情不自禁地碰觸了一下藏在挎包隔層中的水果刀。
白石楠遲疑著,戰戰兢兢地拿過這摞被精致塑封的稿紙,連續翻了幾頁。
“這是你所謂的手稿?”
“對。這就是《作家》的手稿,而你通過某種方法將它剽竊走而且以自己的名義發表了!”
“你的手稿從不修改一字嗎?”
黑石楠刹那間猶豫了兩秒,然後坦然自若地拿回手稿,定睛瞧了瞧,“沒錯!不需要修改一字!”說著,黑石楠將一摞手稿倒扣在桌麵上,“有什麼問題?”
“《作家》,我已經發表過了,怎麼證明這是你自己的原創,而不是謄寫了一份我的作品?”
“我料到你會問這樣的問題。好,你告訴我全篇第三節第三段是什麼。”
“文章是我寫的,但是——”
“我告訴你,全篇第三節第三段是:‘對,您哪位?’第四節第四段是:‘人生除死無大事,他遇到了人生最大的事。’你還可以隨便點一段,多長都行,我告訴你是什麼。需要我把手稿給你照著看嗎?”
白石楠啞口無言,他愣在當場。黑石楠目不轉睛地盯著白石楠,她甚至看出了他額頭滲出的細小汗珠。黑石楠揚揚得意地看著白石楠的木訥表情,神情淡然。
白石楠從剛才的木訥中逐漸緩過來,轉而又變為驚恐。黑石楠明白,他的驚恐來自他的怯懦,他怕了,因為證據讓他無話可說。
“對不起,我認錯……”白石楠把目光避開,“我要怎麼樣,你以後才能不纏著我?”
“第一,不再用‘黑石楠’的筆名發表任何文章。”
“第二呢?”
“第二,在全國各大報紙頭版發表道歉聲明,你白石楠剽竊我的文章,並鄭重向我道歉。”
“第三呢?”
黑石楠沒想到白石楠聽了這些條件竟然麵不改色,還在繼續等待著接下來的條件,可見白石楠是徹底服輸了——他承認了自己的一切過錯。而所有情況也最後指向了一個事實:真正的黑石楠隻有她自己一個。
“第三,退還所有剽竊所得的稿費。盡管我不在乎有多少。”
“第四呢?”
“第四,公開你剽竊我文章的方法,以警後人。”
“第五呢?”
“第五,徹底從我的眼前消失,而且不能再以任何名義出現在公眾和媒體麵前。”
“第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