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節 離婚訴狀(2)(1 / 2)

康嘉煒在訴狀上這樣寫道:從感情上說,我們夫妻之間恩恩愛愛、相濡以沫、相敬如賓,永遠不可能走到離婚的那一步。但是,感情的存在並不意味著婚姻的幸福。由於我身體的原因,致使我們夫妻間喪失了最一般的夫妻生活。我沒有理由更沒有權力讓一個健康者一輩子陪著我忍受痛苦和折磨。我必須讓她走出痛苦、擺脫折磨,去重新獲得正常、健康、幸福的生活。這就是我鄭重提出離婚的理由。

張庭長將這段話一字一頓念給杜曼琳聽。

杜曼琳聽著聽著,突然“哇”的一聲大哭起來。

張庭長說:“他已經這樣了,你就多同情、關心一下他。他活得苦、活得累呀。表麵上,他提出離婚是為了你好,實際上……隻要你不埋怨他、不嫌棄他,他哪舍得提出和你離婚呀!”

杜曼琳聲淚俱下:“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和他離婚,可我擔心過他會為了我所謂的幸福提出和我離婚。”

“這正是他的責任所在。”

“可他怎麼就不想想我離開他就一定能幸福嗎?”

“你的意思是不同意離婚?”

“打死我也不離。”

“既然這樣,那就先緩緩。”

“緩什麼啊,撤訴。”

“撤不撤訴,得由當事人決定。”

張庭長走向康嘉煒。康嘉煒默視著西斜的太陽,臉上滾動著淚水,淚水在夕陽的映照下金光閃爍。

“康總,你同不同意撤訴?”

康嘉煒想了想,繼而搖了搖頭。

杜曼琳猛衝上去,雙手拽住他的雙肩,使勁搖晃:“嘉煒,你難道忘了我們結婚時的諾言。你說,愛我是你一生無悔的選擇。我說,我堅守愛情從一而終,一生一世永不改道、永遠屬於你。我還對你發過誓,無論你是貧窮還是富裕、是疾病還是健康,既然我選擇了你,我就會無怨無悔、不離不棄,陪你走到生命的盡頭。嘉煒,我知道,你想離開我,是想讓我找回一個女人該有的正常生活。可你知道嗎,我離開了你,根本就無法生活下去,因為你已經成了我精神的依托,成了我身體的靈魂,成了我生活的支撐。離開了你,我將失去幸福、得到痛苦。同樣,離開了我,你也根本沒有勇氣和信心生活下去。嘉煒,聽我一句勸,撤回你的訴狀吧!”

康嘉煒儼如木雕,任憑淚水在斑駁的臉上橫衝直闖。

“訴狀撤不得,婚一定得離。”過了一會,康嘉煒戰戰兢兢地說。

杜曼琳失望了,木訥地看著他。突然,她尖著嗓門聲嘶力竭地叫喊:“康嘉煒,你要不撤訴,我現在就死在你麵前。”說著,朝旁邊一雕石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