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分局刑警大隊長辦公室,一個警察進入,放下一份文件。
“大隊長,這是化工廠倉庫爆炸案,與3.13特大盜竊集團犯罪案並案處理結果,請您審批。”
“好的,我過會兒就看,你先出去吧。”
辦公室門合上不久,王展翻開了那摞文件。
“已確認爆炸案凶手及受害者,即是盜竊集團未落網的那兩名主謀成員?這個結果有點兒快啊。”
自語著,王展翻開了爆炸案方麵的詳細卷宗資料,當看到那名女犯的照片時,他的心猛然速跳,再細看,拿著紙張的雙手也不由顫抖起來。
“怎麼會……不可能……”
半天,這名從警多年的老警察少有的聲音失常了。
在辦公室內來回踱步了很多次,王展猛然走出門,對一人說:“馬上備一輛車,我要去某某醫院……”
“你們兩個,到走廊兩角去看著吧,我要單獨審問下這病房裏的嫌疑人。”病房門口,王展對兩名便衣說。
“是……”
“這個案子還有轉圜餘地。”進醫院,上樓梯的過程中,鏡對跟隨的方良說。
“怎麼講?”男助手問。
鏡說:“你想啊,對於警察來說,常嫦和譚老頭是犯罪集團主謀這一說法,有助於對兩案順利結案,但這也限定了警方的思維,如果跳出這個思維,就大有探討餘地了。”
“不懂。”方良撓了撓頭。
鏡開始詳細解答。
“如果警方是錯的,那麼無非有三種反向結果。”
“第一,常嫦和譚老頭都不是盜竊團夥成員,他們是被真正的未落網主謀陷害、嫁禍的。”
“第二,常嫦是,譚老頭不是,凶手借助於譚老頭的死和常嫦的配合完成了這個局。”
“第三,譚老頭是,常嫦不是,二人之一利用對方完成了布局。”
方良琢磨了下,點頭,又問:“那麼哪一種比較可能呢?”
鏡說:“第一種會有缺陷,常嫦近期大規模涉足小型案件,又最終將警方視線引向了那個藏匿了贓物的廠區,若說她跟那個正被查的盜竊集團無關,不太可能,而譚老頭呢,那個床底暗格就不好解釋。”
“第二種的話,記得新聞裏說那團夥未落網的主謀是一男一女,也即這裏常嫦是那名女主謀,凶手會是另一名未落網的男主謀,其通過譚老頭和常嫦來完成倉庫的局。”
“第三種基本可以否定,死的是譚老頭,做局的不太可能是他,若做局的是常嫦,也沒誰會做局到把自己送給公安的地步。”
方良說:“所以,第二種最可能是麼?”
鏡點頭,說:“是的,其實倉庫事件時最好的結局是,常嫦同樣被炸死,但她早一步退出了倉庫,隻被衝擊波推飛了。”
方良說:“所以,常嫦的生存或許出乎了真凶預料,現在是唯一的突破口了,是麼?”
鏡說:“是啊,常嫦怎麼可能不知道任何一點兒另一名主犯的身份、情報呢,隻要她肯吐口的話,肯定有助於破案。”
“她肯說麼?”
“難講,她自身被同夥設計,這點兒她應該多少感覺得出來,可還是沒有告知警方另一主謀的事,這說明她跟那人關係不一般,取舍天平傾向於那頭,可是,這並非絕對不可改變的吧,所以,我們去勸說常嫦吧。”
“不過病房現在正被便衣死守著,隻讓醫生護士進去,咱們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