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總是不顧及任何人的感受。一天周末我接到一條短信,是恒發給我的:傻瓜幹嘛呢?”“沒啊,我在寢室呆著呢,怎麼想我了?”“你下樓,會看到我為你準備的驚喜”“騙人,又在逗我是不是?我們離得那麼遠怎麼給我驚喜啊?”“傻瓜,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下來吧”我激動得跑下樓。看到一個陌生的身影,轉過身後我知道他就是鄭恒,很是意外,一時間有些不知所措。即在網上聊得那麼好,見麵後的我們卻如同陌生人一樣,那是我們第一次見麵。一小時他就走了,但是我卻更相信他,因為我看到他的上海大學的學生證,還有他的證件。以後我們的關係似乎更好了,漸漸的他每個月都會給我打200塊錢,那段時間是我過的最富有的時候,我曾經問他,就不怕我不是認真的?隻是想得到你的錢嗎?他略有沉默的說不付出怎麼知道會不會有收獲,當時覺得他很傻。但卻更喜歡他。感覺很幸福,甚至有的時候常常會幻想,畢業後去找他,沉醉在幻想中可以讓我忘記一些煩惱,之後我們有見過幾次麵,但都是很短暫的時間,我相信他,因為每次都親眼看他上車,他不會因為我花幾百元去上海吧?
很快的他畢業了,開始找工作,那段時間是我不願難度過的,我們的爭吵漸漸多了,他說我太小,不懂事,他必須依靠自己去闖出一片天空,因為他有自己的夢想。也許他說的對,是我不好,是我太小,是我吧一切想的太簡單,於是我們結束了。這段感情400多天,那天晚上我在寢室裏放聲大哭,他們說為了一個不存在的人不值得,可是我知道他存在,真實的存在過我的生命裏,即使相見那麼短暫,即使在別人眼中那麼不現實,後來我們由戀人變成了陌生人,由陌生人變成了兩個人,毫無交集的兩個人。每天放學那個頭像不會在變亮,突然間覺得自己的生活少了一些什麼?說不出來的感覺,也許是還不習慣沒有了以前的習慣。可是,我失去了,我再也無法挽回,他走的幹脆利落,直到如今提起往事,他還在我心中的一個角落,不曾離開,隻是那個角落沒人去留意。我害怕距離感(你是分是秒,是我來不及守護的溫柔,你是淚是痛,是我抓不住飄散的清香,你是悔是恨,是我抹不去的悲痛)那個冬季,我一無所有。有時候回想點點滴滴,對於家人,我心中多少有怨,對於自己的感情更是輸的一敗塗地。我到底還剩下什麼?一具沒有靈魂的軀體罷了。我討厭家人的欺騙,討厭在他們眼裏男孩的重要性,所以我討厭我弟弟,甚至不願承認,但是這是無法改變的,不是嗎?現實真的很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