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心中一陣慌亂,失魂落魄,不由得想起之前在街市上那一撞,可見並不簡單,或許就是在那時,他身上的錢袋子被那叫花子給偷去了。
“這可當真混賬!”王孟拍手道。
但是,如今也已經是一個無可奈何的局麵,因為,王孟的腳程速度絕對不是那個在街上上橫衝直撞慣聊叫花子的對手。
而且,就算是王孟追的上叫花子,難道這個叫花子就會乖乖的承認他偷了王孟的錢袋?到時候,再弄出一些幺蛾子來,可真的能人王孟喝一壺的了。
所以,思來想去,王孟也不打算為了這麼一些錢去報官府,免得得不償失。
然後,就在王孟失落的準備離開這賣兔子的攤位的時候,身後卻忽然冒出來一個人,她身高估摸著剛剛到了王孟的胸口,所以,這猛然的一轉身,幾乎讓王孟和她撞了一個滿懷。
這是一個女子,身穿淺粉色雙蝶絲綢長衫,配上同色的長褲,還有精致的布鞋,一看就是精心打扮過的,她一雙大大的眼睛,有些驚恐的望著王孟。
“是你?”王孟雙眼一眯,覺得這個世界是不是太了一些,然後道:“你怎麼來了?······你這個時候,不是應該在青河村的。”。
孔秀忍不住的笑了起來,道:“我還以為我認錯人了,果然是你呀,你在這裏做什麼?”。
王孟有些不耐煩的道:“我能做什麼?瞎逛唄。”。
“兔子耶!你怎麼知道我喜歡兔子?”孔秀表現出一個十六歲的女孩應該有的真浪漫的心理,臉色緋紅,似乎有些增加了對王孟的好福
但是,王孟這個人,就是有一個毛病,他是一個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加上這剛剛和武仙縣的有名的千金大姐李豔花相親成功,這如果是放在王孟穿越之前所生活的時代,李豔花就是一個典型的白富美呀,而王孟和李豔花的這番傳奇遭遇,大概也算得上是窮子的逆襲。
王孟撥浪鼓一樣的擺擺手,道:“你少臭美了,誰我要買兔子給你了?我隻不過就是剛剛好路過這裏罷了,原來你喜歡兔子,那你自己買呀。”。
姑娘臉上的神情也是轉瞬變化,不由得輕歎了一口氣,默不作聲了,隻是水靈靈的一雙大眼睛就這麼的看著那些籠子裏的兔子,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實話,如果今王孟的錢袋子沒有被那叫花子偷了,那麼,王孟還是很願意去花些錢給孔秀買一隻兔子的,可惜呀,現在這些都成了空話了。
“好了,好了,你準備什麼時候回清河村呀?正好我跟你的驢車一起回去,可以嗎?”王孟也是硬著頭皮到。
他似乎已經完全不顧自己剛才對人家孔秀,然她自己花錢買兔子的時候的凶狠的樣子了。
不過,好在孔秀這個姑娘,就是這一點比較好的,她不記仇,笑盈盈的到:“好呀,那我們回去吧,反正我在這武仙縣的事情,也辦完了。”。
孔秀的這些事情,其實也都不是什麼要緊的事情,無非就是來武仙縣的集市把家裏空缺的柴米油鹽都補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