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醫生的話並不是在嚇唬她。
溫涼的這隻腳上次崴到是一個多月以前,那一次崴的很嚴重,雖然沒有傷到骨頭,但是腳踝整個腫大,已經算是傷筋了。
傷筋動骨一百天。這是古人傳下來的話,在醫學上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可是這個小丫頭才剛剛好起來多久,就再次不注意,直接又給同一隻腳崴到了,這下好,直接腫的比上次更嚴重,看起來更像是一隻豬蹄了。
人體的每一個部位都是十分脆弱的。
溫涼這樣不注意自己的腳踝,一次兩次,或許人體自身的免疫抵抗力還能愈合,但是時間久了,腳踝的自愈能力逐漸底下,會變得十分脆弱。到那個時候,崴腳就會變成家常便飯,十分尋常的事情。
看著這個小女娃一步步走到今天,還給臭小子生了那麼一個可愛的小寶貝,李醫生早已經把溫涼當成了自己的家人,對待自己的家人,自然是不願意看著她出現什麼不好的事情的。
他看著溫涼愣怔的樣子,還以為是她不相信,忍不住說道:
“小丫頭,你還別不相信。我告訴你啊,在我三十歲那一年,看過一個患者,她是常年的骨折,那骨頭簡直疏鬆到了極致。但是原本的時候,她也是跟我們正常人一樣的,就是因為一次又一次的在同一個部位骨折,卻還不注意,漸漸地造成了自身免疫係統低下,自愈能力弱,最後隻能每天坐在輪椅上,哪裏都不能去。”
溫涼一愣,反應過來李醫生這是在給自己敲警鍾呢,忍不住發笑,立刻點點頭,說道:
“我知道的,李醫生,我並不是不愛惜自己,隻是今天真的是出了一點意外,我也不想的。”
何況就傅禦風那樣的性子,今天她擅自做主就已經惹得他十分不滿,如果被他知道,自己這腳以後還可能會落下個疾病的話,那估計不用她做什麼,傅禦風就能先瘋了。
李醫生聞言,這才點點頭,歎了口氣,說道:
“我知道你們兩個工作都忙,但就看你們現在這個樣子,怎麼能照顧好諾諾寶貝,不然這樣吧,小丫頭,我也搬回南山去,以後諾諾的上下學,由我包了,我來接送,怎麼樣?”
溫涼一愣,莫名的就想到了今晚傅禦風說的那些話。
他說,今晚他們不回去,要住在清風佳苑!
溫涼還記得自己上次答應過他,隻要住過去,她就要跟他同房。
但看現在的情況,她腿腳不方便,就算是不答應傅禦風跟他一起睡一個房間,估計以那男人的性子,也不會同意。
隻是現在,應該怎麼跟李醫生說呢?
溫涼斟酌了片刻,說道:
“李醫生,我們…我們以後可能不常住在南山別墅了。”
李醫生一愣,連忙問道:
“這是為什麼?南山空氣好,住的地方也大,最重要的是,平日裏比較安靜,不像市區那樣吵鬧,住著多舒心,為什麼要搬走?傅禦風那個臭小子也同意你的想法了?”
溫涼說道:
“南山雖然樣樣都好,但是它畢竟是在郊區,距離諾諾的學校,還有我,禦風工作的地方太遠了。諾諾現在每天上學,每天早上六點多就要起來,吃飯跟打仗一樣,每天上學,都要在車上睡很久,我們大人可以忍耐,但是看著孩子這樣,實在是不忍心。所以我跟傅禦風商量了一下,在市區的邊緣買了套房子,以後我們可能就到那邊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