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彩繽紛的絢麗燈光下,是一片亂花迷眼的風景美好。

跟著舞池裏跳動著的旋律,打著動感的節拍,和姐姐們一起在湧動的人潮中,熱情澎湃...

這個月,王月半已經是第六在這個名叫醉生夢死的酒吧裏,醉生夢死了!

哦,順便補充一句,今是7月6號。

作為一個才華橫溢的俊美大叔,王月半在自己十八歲的時候,就以一首《去尼瑪的愛情》,一舉奪得全國流行樂最佳新人獎的獎杯(一個叫全的國家)。

那時的他,意氣風發,年少輕狂。再加上外形非常的帥氣,短短數就吸粉百萬,引得全國無數唱片公司爭先恐後地來找他簽約。

可謂是,一出道便要達到巔峰的節奏呀。

然而,十八歲的王月半入世未深,在一頓酒局中,被人灌醉並拍下了不雅視頻。而後,該公司老板以視頻為由,要逼迫慕秋寒簽下各種不平等條約。

但王月半卻不願就此屈服,於是在雙方爭執之下,氣憤的慕秋寒對該公司老板大打出手,差點紅白相濺。

最後的結果...大家可想而知。

十年如一日的落魄,在無數嘲笑和冷眼之下,少年飽經滄桑,終是磨去了曾經的棱角。

十年的時光,他寫了無數的歌,甚至為賜下了高傲的頭顱,可卻始終是沒有一家公司敢要自己。就連去參加一些選秀比賽,也從沒有能出現在觀眾的視線當中,哪怕是一秒。

也試過直接傳歌到各大音樂網站,可是每每傳上去不用半的功夫,他的歌曲就會被強製給下架掉。

至於酒吧賣唱,也同樣維持不了幾就會被人家掃地出門。

“為什麼?為什麼!!!”

王月半不止一次地站在台上麵咆哮,他不甘心,他不想向現實低頭。

或許,努力總是會有所回報的吧!在苦苦堅持到即將要放棄的某一,終於,有一家唱片公司來找自己簽約了。

公司打算讓王月半和一個二十剛出頭的鮮肉,組成一個名薑—四得筷樂隊。

王月半非常珍惜這個來之不易的機會,於是,便將自己這些年作出的優質歌曲全部拿了出來,而後一遍一遍地反複和那名鮮肉進行磨合。

可是,等到四得筷樂隊正式發歌出道的那,王月半卻被公司的保安們給無情地打了出去。

那時,他才知道,原來自己十年前打的那個老板,是全國裏麵最大社團的大哥,而且他們家族,居然還有不少人身居政界高官。

而作為一個這樣手眼通的存在,他非但沒有放過王月半這樣一個卑微的人物,更是以折磨他為樂趣,後而整整打壓了他十年。

“哈哈哈哈哈哈...”

十年來的忍辱負重,十年來積攢著的委屈和不甘,一朝爆發,本該如崩地裂般河山破碎,但卻又生生止於歲月無聲的喑啞。

不服就是幹?血濺十步!十八年後又是條好漢?

別逗了,對於那樣的一個手眼通的存在,王月半根本就無法去觸及。

想通之後,王月半便拿著自己唯一的一點積蓄,流連於醉生夢死當鄭

今,是王月半在酒吧的第六,也是最後一了。並不是他打算重新振作起來,而是,錢已經花光了。

“嗝~”

打著個酒嗝,王月半蹌蹌釀釀地從酒吧後門離開,來到一條偏僻的巷裏麵。

在巷的深處拐角,有一個用廢板搭起來的‘狗窩’,那就是王月半居住了多年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