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雅歌朝著外麵看了一眼,不由笑了起來。
不是那種放肆地笑,而是輕輕的,淡淡的笑容,仿佛她已經知道接下來要發生什麼了。
張雲喬也看清了從馬車裏下來的人,不由皺皺眉,“師傅,他怎麼來的啊?真是越看越惡心。”
林雅歌搖搖頭,“不,今天的他,會越看越喜歡。”
說話間,就見那個肥胖的身影,像一個球似地滾了進來。
林雅歌看著,還是有些忍俊不禁,“春老板,什麼風把你給吹來了?”
“林姑娘,我有個事情想要求你幫忙。”
“什麼事情?”
“求你買下我的店鋪吧。”
“我為什麼要買你的店?你的店生意那麼差,我這是明擺著要吃虧啊。”
“不會吃虧的,這筆賬,我給你算過了,你這是穩賺的啊。”
春老板扳著手指頭算了起來,“我看你經常往山河那小子的店裏麵跑,若是你買下了我的店,那以後你就是老板娘了,想要穿什麼衣服,都可以在店裏麵做。”
那個店,他已經問了很多人家了,沒人要,要是之前,大家都盯著的,但是現在,根本無人問津。
熟悉這個店的人都知道,他家的生意很差勁,根本就比不上夢裏霓裳,若是買下來,便等於是要跟夢裏霓裳硬扛,這是絕對吃虧的買賣。
思來想去,春老板覺得隻能是找林雅歌了,一是,林雅歌是夢裏霓裳的大主顧,反正自己的店都是要賣,賣給誰不是賣?賣給林雅歌,還能將了山河一軍,讓山河的店損失了一個大客戶,且能讓他們反目成仇,實在是爽快。
林雅歌裝作很為難的樣子,“你那個店是祖傳的吧?”
“對,”春老板哭喪著臉,“若不是因為家道中落,急缺銀兩,也不會將這麼好的店給盤出去啊。”
“那一定很貴吧?”林雅歌淡淡地說:“要是很貴的話,我可買不起。”
“不貴,不貴。”春老板一臉堆笑,“一千兩。”
“咳咳咳……”林雅歌趕忙搖頭,“不要不要,太貴了,一千兩,開玩笑吧,我能買很多家店鋪了,再說了,你看我這樣能拿出一千兩嗎?”
“那……八百裏?”
“太多了,”林雅歌搖頭,“不要。”
“五百兩,”春老板快要哭了,“若不是沒有辦法,誰願意出售自己家祖宅啊?”
林雅歌看著他也挺可憐的,便點點頭:“裏麵所有的東西都歸我?”
“當然,連工人都給你。”
林雅歌點點頭,“那就是,我接手後,馬上就能開工了?”
“自然。”春老板一聽有戲,趕緊繼續推薦,他原本就是做生意的人,嘴皮子特別好使。
林雅歌經過一番軟磨硬泡之後,以三百兩的價格買了下來,雖然三百兩是一個不小的數目,但春花紅是老字號,且市口比較好,房子也不錯,雕梁畫柱,很是大氣磅礴。
林雅歌說:“既然我們談好了價格,就立個字據,你將房契給我。”
在這個朝代,房契在誰的手中,房子基本上就是歸誰的,而買賣的話,加上一個買賣雙方畫押的字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