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天,警方的處理結果出來了,孫誌勇無故打人,致一人鼻梁骨骨折,致一人兩根肋骨斷裂,不僅要賠償二人的全部醫藥費,還要被行政拘留15日。算下來,孫誌勇要給盧曼和她的店員賠償萬餘元。這個數字對孫誌勇來說,是非常大的,因為他每月的工資才千餘元,這個數字相當於他一年工資的總和。
青梅頭皮被盧曼打破,縫了七八針,醫治先後花費近千元,醫療費由盧曼賠償。
看起來雙方各打五十大板,各點各的燈,各敲各的磬,其實不然,盧曼十分滿意,青梅卻覺得吃虧了,因為盧曼隻賠償青梅近千元,而青梅要替孫誌勇賠償盧曼萬餘元。雖然人是孫誌勇打的,但孫誌勇是為了給青梅出氣,她怎麼會讓孫誌勇掏錢呢?再說了,孫誌勇家裏很困難,他也拿不出那麼大一筆錢來。關鍵是,孫誌勇是老鼠鑽風箱兩頭受氣,既要出錢,還要被拘留15天。
怎麼辦?
涼拌!
警方已經處理完畢,不服也得服。
可是,青梅越想越窩火,鼻子口裏三股氣,那個惡心,簡直無法形容。憑什麼呀?盧曼都欺負到我門上了,到頭來,受到最大懲罰的,還是自己。
實在氣不過,青梅就搭上一輛出租車,直奔派出所而去。
見了先前那個出警民警直接就說:“民警同誌,明明是盧曼的人先動的手,為什麼還要讓我們出錢?而且還要把我們的人拘留15天?你們講不講公道啊?”
民警見青梅火氣很重,就耐心地說:“玫瑰小姐,你和盧曼一個是市花冠軍,一個是市花亞軍,你們這樣鬧下去,就不怕影響你們的聲譽嗎?你們作為西京市的形象大使,你們的形象往哪裏放啊?我問你們,你們還要不要形象?再說了,盧曼說你和孫誌勇是有預謀的,你想想,如果成立,你們都得坐牢。雖然經過調查,你們不是有預謀的,但你們畢竟是把人家的肋骨打斷了,按照有關法律條款,孫誌勇是要被判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鑒於盧曼的人先動手,有錯在先,還打傷了你玫瑰小姐,孫誌勇才被處理為行政拘留15天,這算是最最最輕的處罰了,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聽民警這麼一說,青梅的氣就消了一半,可他還要為孫誌勇討公道,就說:“孫誌勇一年才能掙個萬把元,你們一下子就讓他掏那麼多錢,讓他一天到晚不吃飯喝西北風去啊?”
民警有點不耐煩了,就說:“趙青梅啊,你還是個市花呢,那麼聰明,腦子怎麼就轉不過彎呀?你不想想,盧曼是個省油的燈嗎?她是那麼好惹的嗎?賠償不到位,他能放過你和孫誌勇嗎?俗話說,佘財免災,你就‘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青梅還想說啥,民警已經下逐客令了:“行了,趙青梅,你啥也別說了,事已定局,我們是照章辦理的,你走吧!走走走,我還忙著呢!”
事已至此,青梅隻好退出了派出所。
盡管民警說得有理有據合情合理,但青梅還是有點不太認可。到底是哪一點不認可?她自己也說不清。
出了派出所,青梅的心情很壞,就不想打出租車回她的鮮花店,她想先在街上溜達溜達,散散心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