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判那個作案時間段是非常花心思的。
當然,這也難不住經驗豐富的警方。
刑警隊長司馬南通過一定的技術推斷,嫌疑人作案一定在陳鵬飛居住的小區內,一定在夜深人靜之時。這個時間段可能在深夜兩點至淩晨五點之間。
從作案前後推斷,嫌疑人也應該是在陳鵬飛去陝南之前的三天內,絕不會超過三天。
為協助警方破案,盡早把作案嫌疑人挖出來,趙青梅給司馬南提供了陳鵬飛和她居住小區的詳細地址、路段、門牌號碼。
這一回,司馬南親自帶人去幸福園小區四號院調查。
他們跟小區物業取得了聯係,得到了支援,並對門衛的幾名保安一一進行了詳細詢問、調查,保安都說,在他們自己執勤的時間範圍內,沒有發現可疑人員接觸過七號樓下麵的車輛。
陳鵬飛的奔馳,在七號樓算是豪車了,因為其他居民的車輛都是幾萬或十來萬的,像陳鵬飛這種車都百萬左右了,平時保安們都比較注意他的車,所以,誰要接觸那輛車就很顯眼。保安們都表示,無論是白天還是晚上,他們都沒有看到任何人接觸過那輛奔馳。
一圈調查下來,沒有獲得什麼有價值的線索。
最後,就隻剩下一條了,調取小區內的監控視頻。
案情重大,司馬南的這個要求得到了小區領導和保安隊長的支持。
倒查——司馬南還是采取倒查的方式來取得偵查的進展!
倒查陳鵬飛去陝南之前的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對,就這三天。
時間直接定在深夜零點後至淩晨五點之間……
數據大,人員雜,小區進出居民多,查起來相當繁複,但警察們還是不厭其煩的仔細查,反複看……
果然有了收獲!
倒查到最後一天,也就是陳鵬飛要去陝南的那天淩晨四點多,有一個穿著男裝、留著男式偏分頭和小胡子,戴著麵罩隻留著兩隻眼睛的黑影,急速進入七號樓,貓腰鑽進了奔馳車底,不到十秒鍾就從車底又鑽了出來,完成了他的任務——安裝了磁鐵式定時炸彈。
那人動作非常快,就像一個熟練的特工人員一樣。
當然,這個速度也能理解,既然是磁鐵式定時炸彈,那麼,他隻要把炸彈往奔馳底盤上一送,就被磁鐵吸在了上麵,不會費什麼時間和工夫的。
雖然從監控裏沒有看出他進入七號樓時手裏拿著炸彈,但可以判斷,他把炸彈藏在了身體的某個部位,他不可能把炸彈拎在手上進入小區的。
不過,遺憾的是,監控視頻裏,看不清作案那個人的麵目。
司馬南他們無論從哪個角度看,無論將監控視頻裏的影像放多大,都看不到那人的麵貌和麵部特征。
作案嫌疑人實在是太狡猾了。怎麼辦?
司馬南考慮再三,決定從小區的外圍追查,他就不信嫌疑人不露出一點馬腳來。
可遺憾的是,幸福園小區的外麵是一條步行街,步行街邊白天是賣菜、賣水果、賣涼皮什麼的雜七雜八的市場,街邊沒有監控視頻;那些開肉鋪、饅頭鋪、扯麵館、米線店、彩票店、手機店的所有商鋪,都沒有一家安裝視屏監控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