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醜聞是不是他曝出去的(1 / 2)

不過,這個問題在張小萍那裏也不是什麼高深的難點。

張小萍鬼精鬼精的,是何等聰明的人啊?自她心裏有了上官雲作案的判斷後,就已經設想了上官雲作案的“路徑”,準確的說,是路數,或怎麼做的案。

張小萍就問了青梅幾個問題:“青梅姐,你和張法官的事在判決期間,是不是恰好是劉紅住院期間?”

青梅說:“是啊!”

張小萍又問:“你的判決書放沒放在過自己的手提包裏?”

“放過!”

張小萍繼續追問:“你看望劉紅的時候,離沒離開過你自己的手提包?”

“當然離開過啦!我有一次看望劉紅,跟劉紅到醫院後麵的涼亭去散步,就忘了把手提包帶上,當時手提包就放在了劉紅的病房裏。”

張小萍說:“青梅姐,現在你都還沒反應過來嗎?就是你這一次的‘失誤’,沒有帶上自己的隨身物品——手提包,就有可能給上官雲留下了作案機會。他或許就是趁你不在之機,把你的手提包打開,看到了那份判決書,臨時起意,拿出去進行了複印,然後再把原件放回了你的包裏。”

張小萍說得有鼻子有眼的,好像她真的看見了一樣。

這個女孩不簡單,她的判斷竟然如此的精準,一擊就是要害之處。

青梅卻不敢相信,還在問:“那上官雲為什麼要這麼幹呢?我和劉紅是姐妹呀,他是劉紅的丈夫啊!”

李嬌說:“青梅姐,我都聽出小萍的意思了,你還沒聽出來?你太單純了!你該聽說過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吧?上官雲需要錢呀,他要拿那份判決書去盧曼那裏換錢。”

有道理!對,上官雲那時候是特別需要錢。

那麼,事情到底是不是張小萍判斷的那樣呢?

若要知道真相,隻有直接問劉紅和上官雲了。

不過,在問劉紅之前,青梅多了一個心眼,那就是她給自己的代理律師——劉律師打了個電話,詢問有關常識。她問劉律師,如果一份判決書要流傳出去,可能有哪些渠道?

劉律師一語道破說,趙青梅,你的事我在報紙上也看到了,你問的問題是,給媒體爆料的人是從哪弄到的那份判決書,對吧?

青梅說,對的,我就是不明白,這麼機密的判決書,怎麼會落到別人手裏?

劉律師告訴她,這種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判決書的原件,隻有法院和雙方當事人有,就連律師手頭都沒有。如果要流傳出去,要麼是法院,要麼是當事人張法官,要麼是青梅自己。

劉律師進一步分析,犯事的張法官已經進了監獄,不可能把判決書傳出去,自己幹了壞事,誰還會自己整自己呢?而法院也不會把判決書給新聞媒體,他們都有紀律的,要保護當事人的個人隱私。說穿了,最有可能流傳出去的,就是你趙青梅自己。自己不小心,哪個環節沒注意,讓居心叵測之人鑽了空子。

青梅表示,是自己不小心,那幾天從法院取回判決書後,就順手放在了手提包裏,忘了放在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