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雲反應夠快的。
到底是在外“闖世界”的人。
然而,他並不是傳說中的“俠客”,而是是一名罪犯。
陳鵬飛就明確告訴他說:“對!我就是要把你交給警方。”
上官雲一聽,就一躍而起,往門外衝去,但門口站著身手不凡的瘸腿小夥孫誌勇,孫誌勇一把就將他擋了回來。
別看他缺了一條腿,但上官雲根本不是他的對手。衝了幾次,他都沒有衝出去。
這時,陳鵬飛已經把電話打了出去。他打的是110。報告了他現在所在的具體位置,說他抓到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快來!
為確保萬無一失,他又給刑警隊長司馬南打了電話。
司馬南說,太好了,你等著,我馬上就到。
衝不出去,上官雲噗通一聲又給陳鵬飛跪下了,他說:“陳總,求你放過我,讓我跑,我不想坐牢。”
陳鵬飛冷冷的說:“你別做夢了,警察已經出動,我現在就是放過你,你也跑不掉了。”
沒辦法,上官雲就心虛的問:“綁架一個人,這種事要判幾年呀?”
陳鵬飛臉色異常冷峻:“這事你別問我,要問法律。”
上官雲想,完了,一切都完了。不管給他判幾年,劉紅都要跟他離婚了,錢沒了,婚姻也沒了,傳宗接代要個兒子的夢想也完了……
說話間,警車的聲音已經到了門口。緊接著就是警察往樓上跑動的腳步聲。孫誌勇打開門,司馬南就帶人衝了進來,把他們三人一起帶到了公安局。
司馬南接手陳鵬飛奔馳爆炸案後,上級就將當年趙青梅遭遇綁架、槍殺的案子合到了一起,讓他進行“並案偵查”,他帶領團隊一直沒有放棄搜尋蛛絲馬跡,現在“突破口”來了,司馬南絕對不會放過這個絕佳時機的。
警方對他們三個分別做了筆錄,當然,重點就是上官雲。
這個時候的上官雲並沒有抵賴,他很清楚,任何抵賴已毫無作用,就老實交代了作案的前後經過——
上官雲說他是在盧曼“當街洗澡”時認識她的。
盧曼是一家熱水器公司的形象代言人,“當街洗澡”實際是在給來來往往的市民表演,目的是推銷那家公司的熱水器,讓熱水器暢銷。
盧曼完成她的表演換了衣服出來後,上官雲從人群中衝上去,作為她的“粉絲”要求與她合影留念,並互留了電話。
就這樣,二人認識了。
那個階段,上官雲從神木搞煤掙了點錢,就來西京市遊蕩,閑得無事,吃喝玩樂啥都幹。自從認識年輕、漂亮的盧曼後,他就打起了盧曼的主意,想花點錢,把她搞了。
可沒想到的是,他給盧曼發短信,盧曼不給他回,打電話盧曼不接,無數次無形的“拒絕”讓他心灰意冷,也就不再騷擾她。
那些日子,他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禦足堂、按摩店、歌舞廳,找女孩玩,他的老婆劉紅就是這麼玩上的。沒事時他也去電玩城,玩玩遊戲,在遊戲機上賭博。
吃喝嫖賭讓他身上的錢也來越不寬裕,他就想找個什麼正經的工作幹幹,掙錢養家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