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邱子紅是市花亞軍、月季紅鮮花店老板盧曼的手下和嫡係,她可以替盧曼幹任何事情,唯獨不可能去砍斷孫誌勇的腿。
原因很簡單,盧曼沒有跟孫誌勇結過梁子。
如果說盧曼與孫誌勇有過什麼摩擦和過節,那隻有唯一的一次——就是在老鄰居超市的背後,盧曼和寶石集團董事長吳龍劍,因懷疑趙青梅把他們兩個的出軌視頻傳到網上,要給趙青梅破相,是孫誌勇及時趕到並阻止了那件事。
其實那件事盧曼並未放在心上,事情很快就過去了。
還有一個原因是,邱子紅是知道孫誌勇有武功的,而且男人的力量很大,女孩子再厲害,一般也是打不過男人的,邱子紅明知道打不過,她絕對不去冒那個險……
那麼,邱子紅為什麼要冒險去砍斷孫誌勇的腿呢?
隻有抓住了邱子紅才能知道真相。
為了確定對孫誌勇下手的究竟是不是邱子紅,刑警隊長司馬南就將當時在砍殺現場采集到的血跡DNA跟邱子紅留在房間裏毛發的DNA進行比對——結果出來了,比對成功,二人的DNA是同一個女子留下的,那個女子就是邱子紅。
可是,邱子紅已經從西郊那個西華苑逃走了,到哪去抓她呢?
有人問了,怎麼不直接把藏匿邱子紅的董事長吳龍劍抓起來?抓起來一拷問就知道邱子紅的下落了,費那麼多事幹嘛?
這裏要提醒你的是,警方不會亂抓人的,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就是吳龍劍藏匿了邱子紅,你就不能動他一根毫毛。僅憑猜想、臆斷去抓人,那是違法的,還會打不著狐狸惹身騷……
司馬南就給監視吳龍劍的警察打電話:“三號三號,吳龍劍最近有什麼動向?”
三號回答:“吳龍劍還在醫院休養。”
司馬南問:“吳龍劍的老婆金婷呢?”
三號回答:“金婷基本就是兩點一線,從她家到醫院,再從醫院回她家,每天如此。”
金婷的行動應該在司馬南的意料之中,因為她下毒用“快樂水”去取俞飛紅的命,結果俞飛紅沒上當,卻讓老公誤服“快樂水”差點丟命……金婷有“過失殺人”嫌疑,但後果不是很嚴重,司馬南就把她放了,但給她戴上了一個特殊的手鐲,那就是GPS手鐲,讓她不要亂跑,隨時聽從警方的傳喚。
在這件事上,司馬南實際上另有深意,那就是給金婷戴上那個手鐲以後,金婷的行動就被限製住了,她不可能代替吳龍劍去跟邱子紅秘密接觸。若要跟邱子紅接觸,隻能靠吳龍劍自己,吳龍劍一旦出動,警方就會掌握他的動向,一舉將凶犯邱子紅抓住……
司馬南又問:“吳龍劍的秘書方捷還在醫院嗎?”
三號回答:“已經出院了。我們對方捷進行了跟蹤,發現他沒有跟邱子紅接頭,隻是在辦公室幫吳龍劍處理工作上的事務。”
這就讓司馬南犯難了,那個三個人都沒有時間和機會跟邱子紅接觸,那邱子紅每天吃什麼?沒有吃的,她還不得餓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