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石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吳龍劍,現在成了犯罪嫌疑人了。
從他交代中可以看出,他真的很狡猾,他去參加了一次《致命誘惑》拍竣慶祝晚宴,調戲並想搞趙青梅沒得逞,就敏銳的嗅出,他的行蹤可能暴露了,然後就將邱子紅緊急轉移到原來的租處,殺了個回馬槍。
實際上,事發後,趙青梅隨即就到了警局,報告了吳龍劍對她圖謀不軌。
刑警隊長司馬南那時就想抓他,苦於沒有確鑿的證據,就沒動他。現在,終於把他抓捕歸案了,他卻又死活不承認是他給邱子紅下了毒……
怎麼辦?突破口在哪裏?
一時間,有點審訊不下去的感覺了。
可是,刑警隊長司馬南似乎耐心很足,不怕罪犯奸詐狡猾,繼續審:“吳龍劍,我第一次見你這麼頑固的犯罪嫌疑人。你包庇、藏匿奔馳爆炸案凶手邱子紅,罪行已很嚴重,現在又拒不交代下毒經過和目的,要罪加一等!”
吳龍劍依舊在抵賴:“司警官,冤枉啊,我真沒有。”
司馬南問:“你說是我冤枉你嗎?”
吳龍劍說:“是的,你冤枉我了。我承認,是我用自己的手機號給邱子紅訂了一兩天的飲食,單子上的飲食名稱和數量也跟我訂的一模一樣,但我僅僅給邱子紅訂了餐,沒有想到要用毒藥去殺她。司警官,你想啊,我要殺她,為什麼還要給她訂餐呢?我把她餓死不就得了嗎?”
吳龍劍突然拋出一個問題,想難住司馬南。
這是一場鬥智鬥勇的審訊。負責用電腦記錄審訊內容的民警停了下來,看著司馬南如何應對。
坐在司馬南旁邊的刑警,協助他審訊,但此時也不知如何應對,因為吳龍劍說得似乎很在理。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難不住司馬南,他說:“吳龍劍,你很清楚,如果你不給邱子紅訂餐,邱子紅說不定因餓極而走出房間,自己到街上去買吃的。邱子紅一旦走出房間,她的目標就會暴露,我們的人就有可能抓住她,到那時,你包庇、窩藏邱子紅的罪行就會浮出水麵。你為了讓自己的罪行永遠都不讓人知道,也為了幫情人盧曼減輕罪責,幫人幫到底,一不做二不休,幹脆殺人滅口算了——你說我說的對不對?”
吳龍劍馬上否定:“不對!我包庇、窩藏奔馳爆炸案凶手邱子紅,能有多大的罪責?我很清楚,頂多判個幾年,不會很重的,我絕不會那麼傻,為這去殺人滅口。至於和盧曼的關係,那隻是‘一夜情’,還沒發展到情人關係那個地步。我也不會為了盧曼去犯傻,將邱子紅殺了的。”
司馬南看審訊毫無進展,就朝旁邊的刑警勾了一下手,那刑警隨即從檔案袋裏抽出一遝照片,甩到吳龍劍麵前,說:“吳龍劍,這是我們在你轉移邱子紅到轉角樓必經的十字路口調出的視頻截圖,你為了避開警方的視線,轉移的時候就沒有開自己的路虎,而是打的出租車。你看,視頻抓拍到你清晰的麵部,裏麵是你和邱子紅嗎?”
吳龍劍看了一會兒照片,答道:“是我!是我和邱子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