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隊長司馬南覺得還沒有李嬌這麼不要臉的小三,勾走了人家的老公,害得李美英家破人亡,還要對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提出兩點要求。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真是奇葩呀!
可是,司馬南隻是心裏那麼想,沒辦法說出來。那種道德上的事,不牽扯法律和相關的製度,他還得按照規定處理李健華和李嬌之間的矛盾衝突。
李健華雖然死了女兒,但他砸了李嬌的店,這是兩碼事,必須分頭處理,不能攪在一起。這事要是處理不好,後患無窮。
司馬南見李嬌欲言又止,就催促道:“李嬌,你有哪兩點要求,你說呀?老家人還在我辦公室等候處理呢!”
趙青梅也對李嬌說:“李嬌,現在在警局,有啥你就說,出了警局,你想說都沒機會了。”
李嬌就說:“李健華打砸了我的店,我雖然不要他給我賠錢,但要他給我賠禮道歉,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是,他必須承諾,不管是他自己還是他親屬,今後都不能再來我的超市鬧事。”
看似簡單的要求,其實很難辦,你要讓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給一個二十來歲的女孩道歉,而且這個女孩還是個小三,是引起他女兒自盡的罪魁禍首,老人能答應嗎?
再難辦也得辦!司馬南就對李嬌說:“你跟我來。”
李嬌和青梅就跟了上去。
來到司馬南的辦公室,司馬南就對李健華說:“老人家,你打砸了人家李嬌的超市,人家損失很大,但考慮到你是失去了女兒,一時衝動,失去理智,李嬌就放棄了對你的經濟賠償追究,但她還有兩個要求,一是讓你給她賠禮道歉,二是今後你和你的親屬永遠都不要到李嬌超市找事。”
聽司馬南這麼一說,李健華指著李嬌說:“我恨不得把她千刀萬剮,還要我給小三賠禮道歉,門兒都沒有。”
司馬南十分耐心地說:“老人家,我給你說過了,當今社會小三屬於道德譴責範疇,你打砸人家的店鋪,是暴力行為,觸犯法律了,那你是願意被拘留幾天,還是願意給李嬌賠一大筆錢?”
李健華一愣,問:“打砸小三的店鋪還可以被拘留?”
司馬南說:“那是當然啦,一碼歸一碼,你問問你外孫,看道理是不是這樣?”
李健華的外孫餘成都接話道:“姥爺,警官說得對,是這麼個理。”
李健華這才不吱聲了。
餘成都繼續說:“姥爺,警官讓你賠禮道歉,又不讓你掏一分錢,多劃算呀!要不然,讓你拿出個十萬八萬的,你攢了幾年的養老金都沒了。再說了,如果把你拘留幾天,你那身子骨經不起折騰,弄個啥好歹,又得花好多錢,更不劃算了。”
李健華還是不吭聲,但心裏已經開始動搖了。
趙青梅就插話添一把火,說:“老爺子,你姓李,李嬌也姓李,你們五百年前還是一家子呢!這件事情的發生,你也知道了前因後果,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事情,你也不能說李嬌就是罪魁禍首。說穿了,首先是你女兒李美英對你女婿餘小威疑神疑鬼,拒絕過夫妻生活引起的矛盾,後來是餘小威到處沾花惹草主動往李嬌身上靠,才有了李嬌這個第三者。你現在不能完全把責任推到李嬌頭上,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