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確實有點緊急,黃靜和崔副廠長感情發展很快,馬上要領結婚證了,卻在去民政部門的路上發生了“摩擦”,事情就戛然而止,停了下來,結婚證沒領成。
現在黃靜要向青梅求教,她還跟崔副廠長領不領結婚證?崔副廠長讓她三日內回答,領,就一起去,不領,就從此分道揚鑣,各奔東西。
青梅回到西京城的時候,黃靜告訴青梅,現在就剩最後一天了——
崔副廠長等著她答複呢!
在老鄰居超市,青梅把黃靜叫到一個角落,問她和崔副廠長產生了什麼“摩擦”,以便她好判斷兩人那個結婚證領還是不領。
黃靜給青梅講了三件事。
她說第一件事是崔副廠長有點小氣。
黃靜和崔副廠長經青梅牽線搭橋戀愛後,雙方都覺得合適,感情很快升溫,認識第二個月兩人就上床同居了。
按理說,兩人都是二婚,都經曆過感情的挫折,應當都很珍惜這段感情的,目的相同,就是順利走進婚姻殿堂。
可是,有一天晚上,黃靜家裏來電,說是她老爸開車把別人撞了,需要一筆錢救急。黃靜是個打工簇,工薪層,手裏的積蓄沒有多少,還有個小孩要養,她就張口向崔副廠長借錢。聽好了,是借錢,不是要錢。借錢是要給他還的,要錢就可以不還。
黃靜向崔副廠長借一萬元,崔副廠長隻給她借了兩千元。他的理由是,現在沒有結婚,如果是已經結了婚,他可以送給黃靜一萬元,不用還,而現在隻是同居關係,還不知道將來走到哪一步呢,所以就隻能給黃靜借兩千元。
黃靜心裏明白,崔副廠長怕兩人關係斷了,黃靜賴賬,不給他還那一萬元,因此隻借給她兩千元,將來能不能還上,他已經不指望了。
見此情景,黃靜當場就想跟崔副廠長分居,吹了算了。可轉念一想,如果站在崔副廠長的角度想問題,應該是說得過去的。現在男女在一起,關係都不牢靠,誰知道兩人將來能走到哪一步?再說了,情侶之間,因為金錢問題鬧得不可開交的多了,崔副廠長的擔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黃靜就沒再計較這件事。
隨後,因為黃靜老爸給別人的錢沒有及時賠到位,人家就上黃靜的家裏鬧,她老爸好些日子都不得安寧,就突然得了腦梗,去醫院搶救。這件事當時老媽沒告訴黃靜,怕影響黃靜工作,也知道黃靜手頭緊張,是她老爸出院以後老媽才告訴她的,她當即就咬緊牙關給家裏打回去三千元錢,而崔副廠長知道後,隻給了她三百元,說是表示一下意思。
黃靜心裏很不舒服,現在三百元能幹啥呀?也太小氣了吧?
黃靜那時又想跟他分手,但是,她還是忍了,畢竟兩人隻是同居關係,還沒到金錢不分彼此的地步……
黃靜告訴青梅,第二件事是,崔副廠長對她有戒備之心,不太信任。
黃靜說,崔副廠長不僅經常懷疑她跟別的男人暗中交往,還時不時偷看她手機裏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