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麗心想,怎麼會這樣?誰會對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記者下手?
難道是導演歐陽劍本人或者指使人幹的嗎?
可是,這隻是潘文麗的個人猜測而已,真正的凶手在哪裏,誰知道呢!
然而,有一件事刑警隊長司馬南心裏有了底,那就是劉衛東采訪包裏的那個信封和信封裏的一萬元現金——信封是耿德彪給劉衛東的,信封裏的一萬元現金也是耿德彪給劉衛東的。
當時,司馬南對那個信封和信封裏的整數現金百思不得其解,現在終於通過潘文麗的交代有了答案。
要證實這件事的真假,隻有去采集一下耿德彪的指紋了,因為信封上除了劉衛東的指紋,還留下了另一個男人的指紋,那個男人是不是耿德彪,潘文麗的交代是不是真實的,把耿德彪的指紋一驗證就會一清二楚的。
司馬南就將潘文麗放回了家。因為聰明的潘文麗在警察麵前,毫無保留的交代了所有的真實情況,她行凶刺殺劉衛東的嫌疑被警方暫時排除了。
潘文麗具有作案時間,但她沒有作案動機——警方找不出任何一點她可以對劉衛東實施暴力襲擊的理由……
放走潘文麗以後,司馬南就帶人又來到耿德彪的住處。
耿德彪還在,他坐在沙發上一支接一支的抽煙,可以看出他心神不寧,且神思恍惚,心裏特別煩躁——他煩躁的原因是,不僅記者劉衛東收了他一萬元沒把歐陽劍的醜聞發表出來,而且他的女友潘文麗還被警察帶走了……
正在他煩悶之極時,房門咚咚咚的又被敲響了。
打開門,又是刑警隊長司馬南。
耿德彪驚詫道:“警官,你們不是把潘文麗抓走了嗎?又來我房子幹什麼?”
司馬南明確告訴他:“我們是來抓你的,走,耿德彪,跟我們去局子一趟吧!”
完了,事情敗露了!耿德彪心裏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句話。
但耿德彪還在做最後的抵抗:“我又沒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叫我去局子裏幹什麼?你們說潘文麗涉嫌雇凶殺人把她帶走了,是不是也認為我涉嫌雇凶殺人啊?”
司馬南把他從沙發上抓起來問:“我們沒說你涉嫌雇凶殺人,但你卻涉嫌賄賂記者——你是不是塞給了劉衛東一萬元現金啊?”
耿德彪覺得現在的一萬元錢沒多大了不起的,是個小數,就坦然地承認了:“對,我是給了劉衛東一萬元。”
口徑和潘文麗的交代對上了,潘文麗沒有騙警方。
然而,耿德彪不知道,賄賂金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就要入刑的。這是相關法律規定的。
“那就走吧,耿德彪,警車在樓下等著呢!”司馬南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說。
沒辦法了,耿德彪隻有跟司馬南走。
來到警局,司馬南立即給耿德彪錄指紋,然後和那個信封上的指紋進行比對,確認高度吻合。
這個比對可以證明耿德彪接觸過那個信封,而那枚指紋不是對劉衛東進行襲擊的凶手留下來的。